Re: [問題] 請問眼鏡被這樣處理是正常的嗎?

看板optical (眼鏡)作者 (真實與謊言)時間10年前 (2015/12/21 19:59), 10年前編輯推噓2(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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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針對這個案例,小的想以法律角度討論,在此事件中, 消費者是否能有權利要求店家賠償。 (本人不是法律背景,只是提出個人看法,如果有任何錯誤請指正謝謝:) 由於原PO在原文與推文當中敘述: 「小弟是潛水版友, 因眼睛酸痛和北上工作, 所以至版上推薦的店配眼鏡, 這其實是 那間店配的第二副, 第一副因為滑落問題調整多次無效, 店家負責的同意整付重配, 框是我網路上看到覺得好看, 請店家調貨試戴, 戴的時候有點緊, 店家說換上鏡片會寬 一點, 是OK適合的, 就配了。」

12/14 18:12,
是的, 我認為不合適, 即使經過換鼻墊和調寬, 我依然戴
12/14 18:12

12/14 18:12,
的很不舒適, 即使驗光度數和鏡片是非常好的, 但是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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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18:12,
讓我久戴。 想想這事我和店家都有責任, 我請店家調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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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18:12,
覺得好看的框試戴, 但店家沒有用專業幫我把關好適不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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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頭型(我後來問到的都是店家一定會幫忙確認, 如果說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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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18:12,
請糾正我), 我也不想再做無謂的調整(我去很多次了, 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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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一小時多加捷運錢。。。), 如果店家願意退費(可雙方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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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部份損失), 就很感謝, 不行的話, 也沒關係, 至少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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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18:12,
日, 我確認了, 這眼鏡確實不適合我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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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18:14,
我不是奧客, 請知悉。
12/14 18:14

12/20 17:56,
回d大, 第一副, 很感謝他們願意讓我重配, 因為那副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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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7:56,
至我上廁所低頭都會滑下來, 我也配合調整, 來來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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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7:56,
花了不少時間和金錢, 最後我是認為這樣下去沒辦法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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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7:56,
換框要求。 第二副, 我個人覺得, 店家應該更為謹慎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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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7:56,
, 我身為一個外行人, 店家說適合, 我當然相信專業, 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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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7:56,
在戴的很不舒服,且經多人檢驗確實不適合我頭型,也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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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7:56,
店家沒有說實話且承認, 退費是我的一個想法, 他們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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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分,從店家幫忙調整、吸收第一副損失等等,難說是故意沒有說實話 (惡意欺騙)

12/20 17:56,
受其實也沒關係, 對我而言這是個不便宜的經驗。他們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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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7:56,
服務的, 只是沒有那麼和顏悅色,而且效果不大,所以我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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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7:56,
得沒有必要公開什麼或是說他們的什麼不是, 以及聽他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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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7:56,
什麼, 這樣也偏離了這討論的範圍,謝謝 。
12/20 17:56
這比較屬於店家名聲的問題,消費者很難透過法律討到便宜,法律關切的是例如眼鏡完全 戴不住、鏡片掉落,用途無法達到;或者鏡框不適合到會受傷的程度。舒適程度高,我想 並非通念上眼鏡的必要因素。簡單說就是舒不舒服太主觀了,但這副眼鏡還是能用的。 如果要說跟商品本身有關,也算...但不是問題重點所在。 問題在於眼鏡賣家的利益和買家的利益的輕重權衡,這個例子中問題是「買家主觀感受 的舒適程度」,但眼鏡還是可以用。所以買家要主張物有瑕疵是蠻困難的.... 註:(物之瑕疵是交易中的風險分配問題,買家認為不該有的風險,如果出現,賣家要承 擔責任。(例如眼鏡堪不堪用) 在這個例子中,這不是物的本質問題,是利益權衡的問題,如果法律上允許,難免消費者 可以用不舒適的藉口無限制地退費,有害商品交易的繁榮。 以這個例子來說,我認為第一副眼鏡與第二副眼鏡,店家都沒有義務要賠償。 以上是我個人的觀點。消費者糾紛還是有管道可以申訴 提供給板友參考了.... 相關法律條文請參考網路資料: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3422 ※ 引述《js9520 (脫離加班到死的幸福企業)》之銘言: : 小弟是潛水版友, 因眼睛酸痛和北上工作, 所以至版上推薦的店配眼鏡, 這其實是那 : 間店配的第二副, 第一副因為滑落問題調整多次無效, 店家負責的同意整付重配, 框 : 是我網路上看到覺得好看, 請店家調貨試戴, 戴的時候有點緊, 店家說換上鏡片會寬 : 一點, 是OK適合的, 就配了。 : 剛拿到戴了兩天, 驗光的確很棒配的鏡片確實改善了我眼睛疲累的問題, 但覺得太陽穴 : 很痛, 眼鏡拿下來有深深的壓痕久久不會消, 頭會暈眩, 店家幫忙調寬寬, 有改善一 : 點點, 但是舒適度不太好, 變成會滑落。 : 由於店家實在離住的地方有點距離, 我有拿去幾間附近的店家想付費請他們調整, 他們 : 看到都說這眼鏡無法調整, 完全不適合我? 左右不夠寬, 腳已經調到極限了? 且說原 : 店家怎麼會同意讓我配這不合頭型的眼鏡? : 當下我是錯愕的,因為我是相信店家的專業才配了那麼貴的眼鏡, 所以第二天又拿去給 : 原店家處理並說了這個情況,店家說這樣是正常的! 沒有不適合! 店家的處置是把原有 : 的鼻墊剪掉換成亞洲人鼻墊。 : http://i.imgur.com/g1wysW2.jpg
: 改造後拿到時老闆說幫我依照頭型調整外型會變化, 會比較舒適, 因為已經去很多次了 : ,有點煩了, 我就妥協同意了, 剛調完是可以接受的, 滑落有減少但是感覺變重了, : 沒幾天又開始鬆掉, 耳朵勾紅腫和鼻子有重重的壓痕, 之後還有調了幾次, 還是一樣 : 。 : 最後我趁假日回家鄉請熟識的店幫忙看看, 他們也是說這鏡框不適合我只能微調不適合 : 久戴, 我仔細思考過後就決定放棄這花了我18K的眼鏡, 再配一副能長時間舒適的眼鏡 : , 原有的當作造型偶爾出門短時間戴。。。。 : 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板上的前輩, : 1. 請問這處理方式是正常的嗎? : 2. 剪掉鼻墊真的是最佳解嗎? OP的框失去原樣其實我是心痛的 : 3. 已經多家店說框不適合我, 可否請前輩幫忙再確認下嗎? : 以下附圖 : http://i.imgur.com/Gb1o2WS.jpg
: http://i.imgur.com/mxaSJrJ.jpg
: http://i.imgur.com/pnI3hlc.jpg
: http://i.imgur.com/oGjUnfW.jpg
: http://i.imgur.com/4NAlEUm.jpg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18.5.1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ptical/M.1450699194.A.951.html ※ 編輯: GACKTC (122.100.132.214), 12/22/2015 08: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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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鏡行都這樣,鏡框是買斷放櫃上的,有肥羊上門當然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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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 站在消費者立場,店家推薦的框也別照單全收。最好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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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自己了解自己的五官適合什麼框型,可以參考店家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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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別被牽著鼻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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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羊喔.... 我不會去把自己當肥羊的店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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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眼中把客人當作肥羊的店叫做黑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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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推薦框不代表把客人當肥羊... 只是在這個案例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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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店家沒有義務要因為顧客認為「不舒適」就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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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的角度來討論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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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以對每個人都公平的角度出發的...法律上店家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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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框。但名聲上就不一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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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每間店怎麼經營自己的形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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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2:29, , 13F
咩嘿嘿嘿~~~~~~咩嘿嘿嘿~~~~~~誰在叫我?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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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很模糊地帶,怎麼說呢?根據消保法你說的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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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鏡片屬於一級醫療用品,拆封研磨後不可回朔,所以又牽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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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另外一個層面,這個根據莊老先生(中山消保法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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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在課堂上所述,這個視為個人感官(舒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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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的門市經驗,市售鏡架80%的鏡面及鏡腳都不符合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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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同某大C牌也一樣(要換鼻墊才能配戴更舒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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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問我這個是否能賠償,就像大多數人所述,店家為了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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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想盡辦法幫你處理到好,不過大多數的店家都是錢收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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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之不理,話說回來,沒有人希望這樣做,店家希望快點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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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客希望不要跑那麼多次還是無法解決問題,個人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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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溝通,試著解決問題,不要把事情弄得更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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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大這篇應該是針對「鏡框」說明而非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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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方式並非這篇的重點 這篇的重點在法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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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20:09, , 27F
我想G已經說明得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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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以不舒適要求店家退費 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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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片處方是否適當應該有個客觀標準來作為保障消費者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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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19:51, , 30F
同理,鏡架也該有個起碼的判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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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19:54, , 31F
若把故事推向極端情況,所有的其它店家都說這鏡框絕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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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19:56, , 32F
但原店家當時說這只需稍微調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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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19:57, , 33F
在這樣的假設下店家難道依然無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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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19:58, , 34F
難道這一行在法律上本就如此容易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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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19:59, , 35F
不過原PO在此處提出這樣的觀點真的有些唐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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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20:00, , 36F
難道檯面下有不為人知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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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20:07, , 37F
這例子如何判斷我不清楚,但不同意如此武斷認為店家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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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20:16, , 38F
虛構情境補充:原店家當時說這付好看沒問題,稍微調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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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T-cwbH (optical)
文章代碼(AID): #1MT-cwbH (optic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