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情報文和廣告文
※ 引述《imchanel (你喜歡不如我喜歡)》之銘言:
: 不好意思
: 因對這件事疑惑許久
: 剛剛去爬文看之前的公告
: 發現關於情報文和廣告文認定的規定
: 文章編號76 內容如下:
: ***********************************************
: 此次板規係屬新增條文
: 特別針對各式情報文做設定
: 詳細內容如下:
: 一、各板友若有意提供新的優惠情報
: 煩請將信寄至EROS4信箱<--也就是我的信箱
: 由小弟審核是否違反板規;
: 通過審核者得以在活動期間內將文章收錄於精華區的相關目錄內
: 而置底活動公告將註明現有的活動數與活動標題
: 內容則保留在精華區供有興趣的板友自行閱覽。
: 二、徵求model相關文章請訪照上述方式寄到我的信箱方得以加入活動公告
: 雖不嚴格取締直接徵求的文章
: 但我不會特意幫各位收錄徵求文章於置底公告(除非有寄信)
: 且活動期間嚴禁CP
: 否則將視為劣文退回
: 三、今後違反以上兩項規定之相關文章
:
: 如:直接po活動、徵求文章無斷CP、、、等
: 一律視為廣告文處理之!
: **********************************************
: 我從字面內容的意思是禁止直接po在版面上,
: 可是近來非常多這樣的文章就直接po在版面上,
: (各型式皆有 純介紹店家 指名xx號設計師 目前優惠 出國也來po..五花八門)
: 可是沒有版主把這些文章視為廣告文處理之..
: 是版規有新變動嗎? 或者我誤解了規定內容呢??
: 我想了好久啊 今天終於問出來
: 還麻煩版主們或了解規定的版友告知答覆 謝謝!!
拍謝現在才來回覆
當初訂這個規則老實說一來是覺得有責任讓想知道訊息的板友知道訊息
又要同時兼顧不大喜歡這些文章的板友
再加上這類文章的分界老實說也是挺模糊的
之所以要求要公布情報的人寄信給我審核
老實講只是為了我砍文方便
如此一來只要沒有寄給我的我都有理由可以刪除
不用再去顧慮廣告文與情報文的界線
不過這陣子似乎又開始優柔寡斷了orz....
像那一篇設計師出國的文章
雖不排除可能是店家的廣告文
但又擔心純粹是好心的板友想分享情報
很抱歉
類似文章的卻有增加的趨勢
所以我打算嚴格執行上面提到的那一項規定
以後只要有這種「店家相關優惠情報or活動」的文章
請不要嘗試po在板上
直接寄給我
我在代po在精華區
想要做市調的學生幾乎都會先寄信給我
這個要求應該不過份吧@@
兩個禮拜作為宣導期
類似文章刪除就好
兩星期後再出現就當作劣文囉!!
P.S:
對於店家固定會有的長期優惠活動
以後只能放在精華區一個月
有興趣的板友還麻煩私下聯絡
不然全部都要放在精華區的話就沒有收精華的必要了(會多到爆掉orz)
另外只要有寄給我我還沒有刊登的
九成以上是因為還沒到優惠期間
我不會裝作沒看到啦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59.217
※ 編輯: EROS4 來自: 61.231.59.217 (09/04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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