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威爾斯美語退費.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阿賓)時間12年前 (2013/12/30 22:40), 編輯推噓3(3013)
留言16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bumpkin300 (作夢男孩)》之銘言: : 我和原po情況一樣 : 只是補習班還是要一成學費才可退課 : 信貸方面先通知過遠信了 : 消保官說可以用短期補習班服務契約書範本裡面 審閱期間至少五天 : 來寄發存證信函 : 我想問的是 這五天是法定的嗎 : 因為補習班的契約書沒有寫到這條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C6602. 我是在世貿展場被拉的(12/20),還沒上過課 隔一天去說要退費,再隔一天跟銀行說要解除信貸 後來每天去補習班說要解除契約,但是補習班一直說要補一成才能解約 到第六天12/26(包含六日)寄發存證信函(限時&雙掛號)一式四份、副本給消基會 不過他們到12/30號今天都還沒有回應... 重點是依消保法19條規定: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 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 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 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如果各位有在展場或路上被拉進去的,或許可以考慮一下這個法條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57.253

12/31 08:27, , 1F
去展場要看,展A簽A,這不是訪問買賣,展A簽B才有適用,
12/31 08:27, 1F

12/31 08:28, , 2F
至於信貸,不貸就不貸了,難道還不准在申請後、核貸前撤
12/31 08:28, 2F

12/31 08:29, , 3F
銷申請~至於跟補習班之間的違約賠償問題,可以按當地政
12/31 08:29, 3F

12/31 08:31, , 4F
府頒訂的補習班退費規則處理~~
12/31 08:31, 4F

01/01 15:30, , 5F
2013/12/20世貿展區:展的是國際旅遊展,這算展A簽B嗎?
01/01 15:30, 5F

01/02 10:38, , 6F
1F說的是該攤位吧??不是你的這種解讀(我是這麼認為
01/02 10:38, 6F

01/02 10:49, , 7F
主要是「有無心理準備」、「同類商品比較機會」以及「是
01/02 10:49, 7F

01/02 10:50, , 8F
否應邀前往」等~在展A簽A(Ex去書展買書)的情況,不適
01/02 10:50, 8F

01/02 10:50, , 9F
用訪問買賣,因為這時消費者已有預期心理,與消保法要保
01/02 10:50, 9F

01/02 10:51, , 10F
護的意旨不符,在展A簽B的情況,目前是愈來愈限縮範圍,
01/02 10:51, 10F

01/02 10:52, , 11F
只要摸得到邊、看廣告前往等,多會被排除在訪問買賣之列
01/02 10:52, 11F

01/02 10:54, , 12F
,是否能夠成功主張,需要看具體個案情況~~
01/02 10:54, 12F

01/02 11:05, , 13F
to樓上:是的,我說的是該攤位販售內容vs展場主題內容~
01/02 11:05, 13F

01/02 11:41, , 14F
比如,國際書展VS軟體銷售或美工軟體等短期補習班?
01/02 11:41, 14F

01/02 14:39, , 15F
要看具體內容,這個有可能還是會有相關~
01/02 14:39, 15F

09/30 11:23, , 16F
宣稱是美語公司 不是補習班 不受補習班退費管理規則所管
09/30 11:23, 16F
文章代碼(AID): #1ImONPrT (consumer)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ImONPrT (consu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