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全家禮券可以和現金一起使用嗎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喵喵叫的蜜蜂貓)時間15年前 (2010/12/25 03:40),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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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ustsaygood (猴)》之銘言: : ※ 引述《jing210232 (小廢)》之銘言: : : 我想你誤會他的意思 禮券跟現金當然可以使用 : : 不過你第一個狀況 不是不能用 是沒法這樣做 : : 我甚至可以找你30元(現金)都沒問題 照理講是不行的 當商品禮卷售出時會開發票,而禮卷最後會變成商品 平時: 物品售出(開發票) => 現金流入 禮卷: 禮卷售出(開發票) => 現金流入 => 物品換出(不開發票) 也就是說,如果客人用禮卷購物,找現金而不是餘額卷 最後就會變成雖然開了出項的發票,進項的數量卻不合的問題 結果就是平白多付了稅卻沒有賣到東西 : 不知道我這樣想有沒有錯........ : 現在禮券的使用上說要等同現金了,甚至還有小面額的餘券也出來了. : 那現在我有100元面額的禮券,我有沒有權力說我要買這個75元的東西, : 但我只要用100禮券中那50元的價值部份來付50,另外不足的25我用現金 : 付??? 我是站在可以的立場!!! : : 100這個總面額代表我可以運用的最高價值,且對這個100元價值我有分割使用 : 的權利.這樣比較符合"禮券的使用上要等同現金"的精神. : 而且餘券這種配套也出來了,實際執行面上也不會有難礙的地方,店家就把我100 : 禮券的50元價值扣掉,找我50元餘券(而禮券購買時也先給出有金額發票,所以此 : 次交易發票50部分,金額不顯示. 不然帳面上公司會多出50平白的收入紀錄(?)), : 而現金25的部分,發票要顯示金額來紀錄有這25元收入. : : 總歸我的想法就是禮券上的面額歸面額,不代表我不能將其價值分割使用!! : 而禮券使用方法在這情況沒講清楚的話,我記得如有爭議,有個法規說是以 : 對消費者有利的方式解釋. : : 如果禮券公司有"明定"出其價值不能像上述方式分割使用,並搭配現金的話, : 我會希望消保官能禁止這樣的規定,還給消費者禮券價值分割的自主權. : 推 jing210232:不可能 面額100元禮券 刷的條碼 就是100 不可能分割 12/25 02:19 : → jing210232:假如你真的想這樣做 也是可以 但是很怪... 12/25 02:23 照理講應該要可以,新台幣有無限法償能力,收款人無權拒絕收取 問題主要是軟體方面 以全家禮卷來說,100元禮卷一刷下去就是支付100 收銀機就自動跳出找25元餘額卷的訊息,沒有現金可以從中介入的空間 但是另一方面來說,我記得全家找餘額卷時必須把餘額卷一張一張刷條碼紀錄 如果這時候請店員刷50元的餘額卷,此時收銀機顯示: 1. 需要支付25元 2. 錯誤,請重新來過 如果是1,那就可以用 25元現金+100元禮卷 = 75元商品+50元禮卷 的方式 如果是2...那就是全家帳管系統太爛的問題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80.163

12/25 10:50, , 1F
"全家禮卷來說,100元禮卷一刷下去就是支付100"
12/25 10:50, 1F

12/25 10:51, , 2F
收銀機系統才是重點,因此原po無法用禮券+1元去買71元的東西
12/25 10:51, 2F

12/25 21:22, , 3F
全家又沒有要讓人這樣的理由收銀當然這樣設計就好
12/25 21:22, 3F
文章代碼(AID): #1D5FSXo-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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