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學承電腦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桑桑)時間15年前 (2010/03/17 13:12), 編輯推噓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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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 在板上看到很多學承電腦的案例,也恨自己沒有早點認識這個版, 現在自己也有相同退費問題,情況是這樣的:(真的很長,煩請各位協助) 我96年8月在台南報名學承電腦終身學習課程(這時還在就學中), 期間去上了課保證不超過10堂,後因畢業報告加上畢業後找工作等情事(個人因素), 所以荒廢將近兩年沒去上課,課程總費用為79200元,也繳了照片還說有贈品(也沒領), 但因當時是學生,故承辦老師幫我分成兩間銀行貸款, 其中一個是6萬分24期(這我已繳完),當時另一間貸款遲遲無法通過, 有提到我個人因素無法去上課,當然我也關心我自己的課程, 在96年報名後某天(真的忘記哪天)有打電話到台南學承,並通知有改手機電話, 詢問學生証及貸款問題,當時櫃檯接的人也有留下我的名字跟聯絡電話, 說會請該承辦老師回我電話,但我一直都沒有接到電話, 後來我在96年12月收到第一封課表的mail,我又以mail直接回覆該承辦老師, 告知我有去電,且再次附上我更改後的手機號碼,再次請她回電, 也沒有接到電話,就無下文,此時我的學生証、贈品、教材都沒有領取!(一直至今), 在98年中因工作穩定了所以主動撥電話給台南學承, 回電的陳老師告知當時承辦老師已離職,我也詳細告訴她我的情況, 陳老師說會再寄一份貸款申請書,並請我再mail照片, 我也告訴她我當時就有給照片了,她說她那邊沒有資料,會再幫我重用, 那我也就再寄了一次,只是後來想想,決定要退費,所以沒有寄另一個貸款申請書回去, 就mail連絡陳老師,她回信叫我留下聯絡電話及大名,會請相關人員回電, 就一直沒有下文,隔了約兩個星期,我又自己打電話去台南學承, 後來有一位曹老師回我電話,對話如下: 曹:tacky73727,妳想退費喔,那我先告知妳權益喔,依據台南市政府補習班條例 上課10堂內可退一半,超過10堂不能退。 我:這個我有先上網查過了,我保證我上可沒有超過10堂。 曹:可是我在電腦記錄裡看到,,妳在鳳山、台南、逢甲、台北都有上過課耶,有超過 10堂耶。 我:小姐,妳有沒有看錯資料呢? 曹:沒有阿,妳的身份證不是T...嘛?我用妳的身份證查的啊。 我:(此時我火大了,因為她一開始講話方式就讓我很不舒服,又捏造) 小姐,妳們電話有錄音嘛? 曹:有啊,我們電話都有錄音。 我:好,我記得妳們要進去教室上課要簽到,我保證我除了在台南上過幾堂課之外, 其他地方我沒上過,更何況我沒有領到學生証,要怎麼在其他地方上課? 曹:那我們可以去調當初的檔案,不過可能需要兩個星期。 我:很好,妳就去調,我倒要看看是誰簽名的,而且妳不是說電腦有紀錄, 難道你們電腦紀錄都會造假,都不能信就對了。 曹:tacky73727,我們會去調,如果你堅持只有在台南上過課,那我們就調你在台南上課 的紀錄,如果沒有超過10堂,就可退一半費用。 我:那你剛剛說我在那些地方上課的事呢?(真的很不爽,明明就捏造),我在台南讀書, 之後回屏東,我現在在台北工作沒錯,但我絕對沒有在台南以外的地方上課, 因為我沒有學生証。而且從我報名到現在,都是我主動聯絡你們,我絕得服務不好, 所以我想退費。 曹:那沒關係,如果你堅持只有在台南上課,我們就以台南紀錄為準。但妳要給我時間, 我再回妳電話,通知你來看紀錄,妳對我生氣也沒用啊,我也想要幫妳解決啊, 但我也是人,也有休息時間嘛,所以通知妳之後妳要來之前要先通知我們, 我才可以在補習班等你。 後續我如何回答就不再多說,就讓她去查,重點是以上對話真的讓我很生氣, 她講話真的很酸,又捏造,我也知道先大聲就輸了,但就是忍不住, 結果過了兩個星期,又沒電話,我又再打電話過去, 曹老師回電就說了,我查過妳的上課紀錄,沒超過10堂,所以可以退一半3萬, 我就跟她說我想一下再回她電話,她就說我也可以找人轉讓, 我心想,我才不想再毒害下一個人,我還是說我再考慮, 後來我打給曹老師,告知我覺得學承沒有盡到通知學生領取學生証、教材、贈品的義務, 尤其我費用都繳超過一半了,我覺得只有退一半不合理,但我上過課的我願意付, 曹老師說會請當時承辦老師回我電話,承辦老師回我電話口氣也很不客氣, 說:我都有mail課表給妳,也有mail通知妳領學生証,我這邊有紀錄,可以mial給妳看。 我自己回去查了一下,我課表是斷斷續續收到的,從報名到現在不超過10封, 裡面沒有通知我領學生証的,這我也不想計較,yahoo會漏信也不是一兩天, 我就直接跟承辦老師說,那你離職沒有人員交接嘛? 為何我聯絡學成他們說沒有我的學生証呢? 我又再寄了一次照片。她們說要幫我重辦。 那我的另外一個貸款呢? 承辦老師說:因為妳後來都沒有來,所以我幫妳停掉,沒有送。 後面也不再贅述,我就說我重點是我現在要退費,她就說會再請曹老師跟我聯絡, 結果到今天也沒有聯絡!我又打過去,說曹老師今天休假,會再請她跟我聯絡。 我看到版上很多人建議先寄存證信函,先線上申訴, 但我希望了解退費多一點的勝算,剛剛先打了1950, 結果1950回覆如下: 補習班為營利機構,依教育局規定立案開班授課,也依照法條規定收費,並非像學校, 所以不能要求補習班向學校一樣主動監督學生上課情況、領取物品情況, 而我因為個人因素沒有去上課,是我自己先放棄自身權益,依他個人對法條了解之淺見, 我的退費應該就是依照規定的3萬,若我堅持自己是對的,就線上申訴, 請消保官幫我跟業者這邊開協調會。若協調不成就上法院,最少5萬起跳。 請問各位大大,1950這樣的回覆是真的嘛? 這表示我就該這樣妥協收下3萬嗎? 我個人認為,就因為補習班是營利機構,所以更應該重視消費者權益不是嘛? 更何況我已盡到我消費者之義務,通知資料更改、主動連絡、準時繳費... 難道消費者就沒有個人因素、忙的權利? 況且通知領取學生証、教材等等,這不是基本應該要做到的嘛? 更何況我不是沒有主動連絡,一直以來都是我主動連絡, 他們現在就主張她們有Mail通知,但我真的沒收到, 難道她們沒有我的聯絡電話?(我改電話有通知) 另外,我當時另外一個貸款沒過,承辦老師沒有經過我本人同意,便擅自停辦, 也沒通知我,若日後我真的領取學生証上課,難道不會影響我的上課權益? 只有在98年約8月,有一個男生自稱是學成電腦人員來電, 簡單問說我好像很少去上課,我又再重述一次我的情況, 他說他會查詢後回我,也是不了了之!! 也是我後來主動聯絡至今,我今天又撥電話給曹老師, 想先看她如何回覆,若他堅持,我是不是就該線上申訴開協調會了呢? 還請各位大大提供意見,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41.184

03/17 13:21, , 1F
上法院五萬起跳啥意思啊?又不一定要請律師
03/17 13:21, 1F

03/17 14:16, , 2F
簡單的說,對方只願意退你一半,如果你不能接受,先找消保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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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4:18, , 3F
若對消保官協調結果不能接受,那就跑法院,看法官怎麼判。
03/17 14:18, 3F

03/17 14:19, , 4F
上法院一定要付的是訴訟費用~~~
03/17 14:19, 4F

03/17 14:20, , 5F
1950講的是律師費,不過上法院不一定要找律師,自己打也可以
03/17 14:20, 5F

03/17 14:20, , 6F
這中間的利弊取捨要你自己衡量。
03/17 14:20, 6F

03/17 15:48, , 7F
小額訴訟就好了~~通常因為個人因素或者你忙很難當做理由= =
03/17 15:48, 7F

03/18 15:09, , 8F
我知道個人忙很難構成原因,但我主張的是補習班確實
03/18 15:09, 8F

03/18 15:10, , 9F
沒沒有盡到通知與告知之義務,這樣勝算不大嗎?
03/18 15:10, 9F

09/07 22:56, , 10F
做為借鏡!
09/07 22:56,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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