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買新手機拿錯充電器??(急)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樂天)時間16年前 (2009/09/22 15:24), 編輯推噓9(9015)
留言24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昨天買了新手機! 買回家興忡忡的開始使用!! 手機用到沒電後我拿出座充要衝 他是卡夾式的的 要拉板機 拉開後放電池進去衝 可是我一直拉 都放不下我新手機的電池 最後電池放進去了 卡榫也壞了(那個板機也壞了) 結果拿去插電用手壓著頂住卻也完全不能充電 發現這個根本不是我手機的充電器= = 我等等要去購買手機的店家 想先問一下我能否要求退換貨或賠償?!! {雖然我自知用壞想說自己用手壓著充電 但驚覺不是我該手機的充電器 導致我一直擠壓卡榫試圖讓電池進去充電而導致斷裂} 現在想想覺得要不是他拿錯 我也不會弄壞 不知能否退換貨賠償呢? 抱歉 剛起床 腦筋有點不清楚 打得很亂ˊˋ -- ︵﹏   V 師父生氣的說:你想改行當媽斗嗎? _︵_ ψmroscar:搭內捷還能順便沖澡,豈止方便而已! V▃▃▃V │⊙▁⊙花太郎說:沒有沒有... ˙ ˙  皿 ▆ )︹( m@◣◢師父說:那就給我多吃一點!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34.114 ※ 編輯: DAMIEN0712 來自: 114.44.134.114 (09/22 15:25)

09/22 15:39, , 1F
我知道怎麼讓你換新機..旦我發現..回什麼我都是錯..那就
09/22 15:39, 1F

09/22 15:41, , 2F
祝你好運..這二句好像也多回了..旦最少你知道你能換新了
09/22 15:41, 2F

09/22 15:42, , 3F
不是拉 主要是充電器~~
09/22 15:42, 3F

09/22 15:42, , 4F
充電器~~卡榫壞了! 但那不是我手機的充電器= = 壞了才
09/22 15:42, 4F

09/22 15:42, , 5F
發現
09/22 15:42, 5F

09/22 18:07, , 6F
如果你已經指定什麼型號充電器的話,應該有機會吧!
09/22 18:07, 6F

09/22 18:59, , 7F
新手機還是用旅充比較好...建議少用座充
09/22 18:59, 7F

09/23 01:18, , 8F
出絕招~說打開來就是壞的了...
09/23 01:18, 8F

09/23 11:16, , 9F
樓上的有機會成立詐欺罪..要用前請三思..我只是給你建議
09/23 11:16, 9F

09/23 11:16, , 10F
聽不聽不勉強..因為說句不中聽的..被關也不會是我去關
09/23 11:16, 10F

09/23 12:34, , 11F
好啦.我支持店家.你會被關進去.旦店家有那時間去告你嗎?
09/23 12:34, 11F

09/23 12:35, , 12F
有時不是店家行不行.而是值不值的問題..店家多想一下.
09/23 12:35, 12F

09/23 12:36, , 13F
真的決定告死你..律師費和構成要件也會讓店家傷腦筋吧..
09/23 12:36, 13F

09/23 12:37, , 14F
直接跟店家溝通~直接換貨機會很大~本來那個成本就沒多少
09/23 12:37, 14F

09/23 12:49, , 15F
告刑事不需要律師費啊 至於構成要件那是檢警的問題
09/23 12:49, 15F

09/23 12:50, , 16F
也對~那用這招就等傳票吧!~
09/23 12:50, 16F

09/23 12:51, , 17F
除非你不信任警察不然報案只要說出妳覺得受害的"事實"
09/23 12:51, 17F

09/23 12:51, , 18F
是警方要跟妳說對方有無違法若有是啥然後受理報案
09/23 12:51, 18F

09/23 12:51, , 19F
並不需要自己準備好對方的罪名或是所犯的法條
09/23 12:51, 19F

09/23 13:39, , 20F
又上了一課.建議原PO推文多看幾次吧..自己小心點吧
09/23 13:39, 20F

09/24 19:31, , 21F
你門推文還真想太多= =就直接說這好像不是這支的就好了
09/24 19:31, 21F

09/24 19:31, , 22F
幹麻說有弄壞...他又不會去測試= =就說要換就好了阿= =
09/24 19:31, 22F

09/24 20:39, , 23F
這個板的推文愈來愈豐富了.旦結論不變.一樣可能成立詐欺
09/24 20:39, 23F

09/24 20:42, , 24F
不信可以不需要信我.原PO有興建我也不阻止你.旦多想想吧
09/24 20:42, 24F
文章代碼(AID): #1Ak7ksa1 (consumer)
文章代碼(AID): #1Ak7ksa1 (consu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