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機票稱謂錯誤-改票問題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 心的方向 )時間16年前 (2009/08/23 16:17), 編輯推噓9(9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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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跟旅行社接洽之後 他們將我那張性別稱謂錯誤的票改好了 不過他們的處理方式是 將我性別稱謂錯誤的V艙的票退掉 重開一張N艙的票給我 買過機票的人都曉得 機票效期不同 艙等就不同 價錢也當然不一樣 因此 我一直在思考著是否應該要求旅行社退還V艙與N艙間的差額給我 就在我的旅程圓滿結束 回到台灣之後 我電話詢問了 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 同時也詢問了消基會 兩方給的答案不一 品保會表示 只要我的行程沒有受到任何影響 我就沒有資格要求旅行社一定要開同樣效期 同樣艙等的票 因為 旅行社遇到這種問題 當然會去找對他們最有利的解決方法 而消基會 是說 就算旅行社要幫我換機票 也應該要換一樣艙等的票給我 這樣才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則 所以 我可以要求旅行社將V艙與N艙間的差額全數退還 之後 我與旅行社聯繫 那位小姐 一開始幫我分析換成N艙對我的權益所造成的影響 他說 我原本的機票艙等是V+N 後來換的票變成了N+N 就機票效期來說 因為航空公司規訂較嚴格  就會以N艙三個月的效期為準 里程累積的標準也都一樣 因此 對我來說 不會有任何權益上的損失 之後 他又說 就換票這件事情來說 現在假設是我在出發之前 自己發現N艙有機位 才要求旅行社做換票的動作 這個退票重開 重新開票的手續費 是不是可以由我自己負擔 聽到這裡 我就跟他說 現在是因為性別稱謂錯誤 我才要求你們改票 不然我不會沒事 在開票了之後 還每天去看是不是還有便宜艙等的票 接著他說 從頭到尾 他都很盡心盡力的在幫我處理這件事情 機票退票重開的那筆錢 他自己也墊了不少錢下去 因此 希望我可以通融一下 退票手續費的部分 由我這邊負擔 剩下的差額 他會退還給我 我說 這件事情也苦惱我很久 我用一樣的錢 拿到的卻是不一樣的東西 這樣並不是個公平交易 最後 因為我的堅持 他才願意將差額全數退還給我 ( 如果沒有這個堅持 這筆數目不小的差額就被旅行社暗地裡吃掉了...>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你在跟旅行社接洽時 若遇到任何的糾紛 除了跟旅行社聯絡以外 也要自己跟航空公司求證 有需要時 就電話詢問消基會 畢竟 了解更多的資訊 對自己越有幫助 不要讓自己的權益默默消失了 現在這個年代 好像真的是 **要吵才有糖吃** 以上 是我的經驗 希望我的經驗 可以幫助到也遇到同樣問題的版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08.46.105 ※ 編輯: joyced 來自: 134.208.46.105 (08/23 16:34)

08/23 16:34, , 1F
我的說法是在你接受之後妳就失去要求的權利
08/23 16:34, 1F

08/23 17:05, , 2F
消基會說是可以向旅行社要求退還差額的 越快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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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17:44, , 3F
所以最後N艙與V艙的價差,有拿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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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18:22, , 4F
是的 沒錯 退票手續費 旅行社負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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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18:38, , 5F
感謝您的經驗分享,已收至精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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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2:58, , 6F
我認同最後那幾句, 現在的消費者要懂得主動去爭取自己的
08/23 22:58, 6F

08/23 22:59, , 7F
權利, 不然賣方都仗著資訊上的優勢, 真的很過份!
08/23 22:59, 7F

08/24 00:00, , 8F
偷偷問大約是多少阿
08/24 00:00, 8F

08/24 09:56, , 9F
請問板主,收至精華區哪個路徑下?謝謝~
08/24 09:56, 9F

08/24 09:57, , 10F
喔我已經找到了,謝謝~
08/24 09:57, 10F

08/24 10:39, , 11F
精華區 z->7->25
08/24 10:39, 11F

08/24 11:00, , 12F
如果照1F的說法不去接受 那是不是就不用坐飛機了 = =
08/24 11:00, 12F

08/24 16:11, , 13F
不是 是妳一得知就要通知對方妳要退差價不是事後才說
08/24 16:11, 13F

08/24 16:12, , 14F
為何這板一堆人愛曲解他人語意 還是中文真的這麼難溝通?
08/24 16:12, 14F

08/24 17:07, , 15F
本案,拿了機票是否表示同意,待討論?另,多久沒追討算失權
08/24 17:07, 15F

08/24 17:08, , 16F
又是另外一個問題。 所以個人對於一樓的說法持保留態度。
08/24 17:08, 16F

08/24 17:15, , 17F
題外話:誤會好像不是只有這板特有的啦~~~
08/24 17:15, 17F

08/24 17:21, , 18F
沒有即通知視為承認不是民356第三項說的嗎??
08/24 17:21, 18F

08/24 20:13, , 19F
這件事情 發生在我出發前一個禮拜 直到出發前幾天才將
08/24 20:13, 19F

08/24 20:15, , 20F
機票的事情處理好 為了不再讓機票事情影響到自己出發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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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20:17, , 21F
心情及安排好的行程,因此當時就決定回國後再跟旅行社聯繫
08/24 20:17, 21F

08/24 20:18, , 22F
消基會的說法是 遇到這種事情 一定是可以爭取的 沒有時效性
08/24 20:18, 22F

08/24 20:18, , 23F
將所有資料備齊 越快越好
08/24 20:18, 23F

08/25 07:09, , 24F
承認什麼?
08/25 07:09, 24F

08/25 14:27, , 25F
那條不是寫 怠於通知視為承認受領之物??
08/25 14:27, 25F

08/25 15:00, , 26F
看了精華區之後 我覺得應該先去投訴這個承辦小姐.... _A_
08/25 15:00, 26F
文章代碼(AID): #1AaFi3kH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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