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網路買賣提告後出庭地會是哪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邱伯)時間16年前 (2009/11/14 16:53), 編輯推噓6(602)
留言8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如題 我在網路上買東西 寄來的貨品與原先說好的不符合 不給退貨 想要提告 但我們不在同一地區 我在南他在北(對方是普通賣家,非企業) 最後出庭時會是在哪裡呢 PS. 有人跟我說是在被告所在地 但也有人跟我說是報案後對方就要到我所在的警察局 最後最重要的問題是 警察問案發行為地時要說哪才可以讓對方到我這邊來呢 我有找到下面幾個法條好像很類似 管轄權的部份,起訴書中有說明,根據 民事訴訟法第十二條之規定 貨品送到地點之法院有管轄權 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下訂單之電腦所在地也有管轄權 民事訴訟法第二條之規定 賣家所在地 亦有管轄權 我應該可以根據前2條叫他來我這裡吧 -- 逝去的時間 找不到屬於它的出路 只是不停的在受限的世界徘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14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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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0:58, , 2F
對方是企業就在南~對方是普通賣家就在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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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民訴~不能用消保法(非企業)~就照你說的12條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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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0:40, , 4F
妳是要寫訴狀去法院提告不是去警察局報案警察不管民事
11/15 10:40, 4F
是不是只要有東西寄來就不算刑事?警察好像有這麼跟我說-.-寄錯東西也一樣?

11/15 13:01, , 5F
單純寄錯不是詐欺要存心把甲當乙賣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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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還要用詐術讓你認為你買的是乙不是甲
11/15 13:04, 6F
可是他寄錯不退錢也不退貨勒(寄存證信函也不理我) ※ 編輯: b199079121 來自: 114.39.147.66 (11/15 13:52)

11/15 16:17, , 7F
除非你能證明她一開始就打算賣錯的這份不然請提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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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證信函和你用EMAIL差別在他否認郵局會幫妳證明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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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_c_tOb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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