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補充] 關於北部團體訴訟受理事項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eshew)時間16年前 (2009/07/07 11:57), 編輯推噓6(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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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CDAN (不知不覺我也是鄉民了)》之銘言: : ※ 引述《eshew (eshew)》之銘言: 與戴爾契約上有明言,買家有先為給付貨款之義務 是故本案無同時履行抗辯權之適用, 亦不能言未指定清償期之買賣,有即時給付之適用 若以買家之債務為"第三人給付金錢"為時點 則戴爾未為請款前,清償期則尚未屆至 是故小弟認為,此為將來給付之訴 --------------------------------------- 信用卡適用將來給付或現在給付,爭點在於"買家義務為何" "買家義務是否履行完畢",是故唯有先確立此二項, 方有程序選擇之問題 : : 稍早與riunousdeity大通過訊息 : : 對於有關筆電部分做出補充 : : 基於程序不同 : : 未匯款之板友應行"將來給付之訴",訴之聲明不同, : 將來給付之訴係指在言詞辯論終結時點,履行期尚未屆至或條件尚未成就 : 但有預為請求之必要,所提起之訴 : 信用卡付款應該不是提這類訴訟 : 硬要說不同的地方 : 頂多就是信用卡付款的朋友要發個存證信函, : 去催告一下dell履行買賣契約義務 : 確定一下履行時點~~~ : 私以為信用卡或是匯款其最主要爭點還是在於 : 1.契約準據法 : 2.若適用我國法,是否可以把我們認為的不公平條款排除 : 3.契約成立否 : : 法院審查要件如訴之利益等有異於目前之訴訟 : : 筆電跟團的板友,比照LCD,以"已匯款"者為對象 : : 至於未匯款部分,將與委任律師洽談後決定是否組團及相關事宜等 : : 信用卡部分,因為法院對於信用卡板友是否已經為給付,立場未明, : : 是故有關信用卡板友,目前團主們並無組團打算 : 所以懇請上述有意願糾團朋友 : 在前置作業方便以及訴訟進行上簡易的前提下 : 可以讓信用卡付款朋友加入~~~ : 一點小建議~~~ : p.s.我沒有要加入本版任何團體訴訟中 : 因為板上之前推文沒發現跟我同地區 : 所以我打算自己提小額 : 所以不要認為我是為自己利益發言 : : 不便之處,望請海涵(從戴爾確認信複製的話XD) : : [爆掛]毀滅神大大認識的律師據說真的 很 有 名, : : 大家在電視上應 該 都 看 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0.110

07/07 11:59, , 1F
如果他帳戶停用匯不進去了呢= =
07/07 11:59, 1F
※ 編輯: eshew 來自: 61.216.0.110 (07/07 12:07)

07/07 12:12, , 2F
按DELL約明買家有先給付貨款義務,而在最後提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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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信用卡/轉帳卡線上付款 這樣不就表示在提交信用卡個資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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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已完成給付義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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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不能言未指定清償期之買賣,有即時給付之適用" 所以我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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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就是要發個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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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兩句有點看不懂,不知是否指要先確定該兩項,才能進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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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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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看ptt 法律長知識XD 辛苦你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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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2:24, , 10F
你是指是用來審查是否有訴之利益?!你是要說這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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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認為買家的給付義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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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說過我覺得她是現在給付之訴,我說過,麻煩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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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院立場如何不能預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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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5篇,我也說過信用卡持卡人義務已經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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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你不先確立買家義務為何,不能選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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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E大,我誤會您原文是說信用卡朋友要提將來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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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發現您是要說選擇匯款的朋友,若未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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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E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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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若法院認為買家為現在給付之訴,將聲明變更及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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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沒關係OK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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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篇文也沒有把信用卡付款跟未為匯款明確分開寫,讓你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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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方便的地方我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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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01:58, , 23F
那有沒有可能照e大所說, 信用卡的鄉民先聲明現在給付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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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01:58, , 24F
若法院的認定應為將來給付之訴, 再聲明變更?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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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02:03, , 25F
以目前法院實務,要法院實行心証公開有障礙待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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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02:04, , 26F
法院未公開心證,則不知到法院立場是採現在給付或將來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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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02:05, , 27F
也無從變更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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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03:16, , 28F
唉, 法院怎麼不.. 有個有力的人, 不小心來暗示一下咧?=.=
07/08 03:16, 28F
文章代碼(AID): #1AKiUUNm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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