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DELL 案例事實及爭點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eshew)時間16年前 (2009/07/03 01:49),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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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m29 (小飛~)》之銘言: : 戴爾目前的處理方式,相信大家都是非常難以接受的 : 看了一下前面許多來自各界高手的指導 : 大致瞭解到目前已電匯者可以行使的法律權利 : 目前為止,對於選擇信用卡付款的權益,還是沒有很清楚 : 癥結點大概就是在戴爾尚未進行信用卡扣款動作 這是我的看法 信用卡扣款, 你跟發卡銀行裡是一種委任付款的關係 在發卡銀行與戴爾間是一種利益第三人契約(楊淑文,新型契約與消費者保護法) 發卡銀行之所以需要向戴爾付款,是因為他對戴爾的利益第三人契約裡有一個 "附條件的給付義務",而這個條件的實現是指"你去消費" 所以你是以"使戴爾取得對發卡銀行請款的債權"作為給付方式, 也就是說這是當代爾取得你的卡號時,她已經取得對發卡銀行請款的權利 你已經為給付了 : 想請問站上的各位 : 戴爾目前握有信用卡付款人相當詳細的資料 : 其中包含有信用卡帳單地址、發卡銀行、卡號、期限、驗證碼 : 因為目前看來以電匯為大宗,已電匯的人可使用支付命令 : 那使用信用卡付款的人,可以行使哪些權利呢? : 消基會投訴?消保會投訴?存證信函?支付命令? :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127

07/03 01:52, , 1F
解釋很詳細,感謝你這麼深夜還來說明,推!!
07/03 01:52, 1F

07/03 01:53, , 2F
推 解惑!
07/03 01:53, 2F

07/03 02:00, , 3F
7/3~7/6有人要衝嗎 可惜我在台南
07/03 02:00, 3F
文章代碼(AID): #1AJFCaKq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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