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不要在口水了..直接找消保官申訴DF11
※ 引述《summey (右手快廢了...)》之銘言:
: 標題: [建議] 不要在口水了..直接DF11申訴,看政府硬的起來嗎?
: 時間: Mon Jun 29 12:51:24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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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烈建議各位,直接透過前人提供的範本(網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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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wretch.cc/blog/cardondell/2323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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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政府投書吧~看看政府硬不硬的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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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其在那邊浪費口水戰聖人、俗辣、貪小便宜之類的 沒啥營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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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其在那邊浪費時間 我相信一個中午休息時間,申訴案件絕對塞爆消保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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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亂槍打鳥還惹客服嫌...你問那些call center的也是沒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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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也是混口飯吃,上面打好的講稿要他們唸 X趴捏著也要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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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力集中 透過消保會向DF11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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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剛投了 花不了你10分鐘...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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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10.64.64.148
: ※ 編輯: summey 來自: 210.64.64.148 (06/29 12:52)
: 推 fforemytw:已經寄兩份申訴 06/29
要申訴麻煩一個人填一份就好了 多寄根本沒屁用 只是浪費行政資源
消費爭議案件除非有違反法令例如詐欺或是公共危險罪
否則都是民法上的私權爭議 消保會只能把兩造雙方找來協商
兩造不能和議達成共識 還是要請雙方儘提民事訴訟
還有那些買超過10台以上的可以不用申訴了
消保法的適用範圍只適用於終端消費者
那些要轉賣 轉售(還有人已經跟人家收訂金勒 手腳真快﹨(╯__╰)∕)
或是公司行號要拿來業務上使用的(例如某線上遊戲公司)
都不在消保法的保護範圍之內
從之前法院的判例看來 這種去打官司也都是必敗的
就不用浪費時間比較好
至於團體訴訟要由國內經過認證的優良消費者保護團體提出
目前國內只有兩個(以前有三個 不過多的那個對本案無用)
一個是消基會 不過光是亞歷山大案就已經把他們癱瘓了
就連之前的宜蘭馬戲團事件都沒辦法抽出人力來辦
dell事件99%不會幫提團體訴訟
至於另一個消費者保護聯盟 我只能說它如果會提 我會很驚訝
一定有人問那集體訴訟呢?
消費爭議的集體訴訟 從李登輝時代制定消保法以來
集體訴訟這條法令只用過一次 而且過程非常麻煩
(非常不幸 本人剛好躬逢其盛 真是上輩子沒積陰德)
光是要先收裁判費 保證一堆人跳腳(標的金額10萬元以下1000元 10萬以上1.1%)
然後請律師 選定代理人 等等..........
我不敢說ptt上100%都是嘴砲 但是這個如果能告的成 我也會非常驚訝
至於真的集體訴訟成立之後會不會勝訴 (大家可以自己看看以前標錯價的判例)
我只能說基本上法官還是大家嘴裡的剩人比較多
我是覺得看看能不能跟戴爾凹個隨身碟之類的小配件是最好的選擇
不然要走法律途徑 恐怕沒有大家想的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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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所有任何對於後市預測之言論,與尹啟銘部長之言
『股市上兩萬點』一樣,都是開玩笑的。
2.經濟預測與馬英九總統號稱經過兩百多名財經學者背書的『六三三政見』同
皆為不負責任的個人意見。
3.讀者須謹記部長李樹德之提醒『投資人要為自己的錢負責』
善意提醒您,網路言論可信度等同於馬政府執政團隊的宣示,跟婊子的貞操一樣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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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48.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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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ACK987 來自: 210.69.148.252 (06/29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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