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 餐廳業加收10%服務費 消基會:於法無據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我可以的!我會上榜!)時間17年前 (2009/03/24 08:41), 編輯推噓8(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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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 餐廳業加收10%服務費 消基會:於法無據 法源編輯室 / 2009-03-23 -------------------------------------------------------------------------------- 媒體報導,國內不少餐飲業者習慣外加百分之十服務費,但這項收費項目只是業者單方 擬定的定型化契約條款,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表示,收服務費根本毫無法令根據。台中市政 府消保官則認為,業者若要加收服務費,須先主動告知消費者,結帳時才說,消費者可拒 付。 參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3條第1項規定,定型化契約條款未經記載於定型化契約中者,企 業經營者應向消費者明示其內容;明示其內容顯有困難者,應以顯著的方式,公告其內容 ,並經消費者同意受其拘束者,該條款即為契約之內容。定型化契約條款未經記載於定型 化契約中而依正常情形顯非消費者所得預見者,依同法第14條規定,該條款不構成契約 之內容。 消基會指出,收取一成服務費已變成國內餐飲業的陋規,業者或是消費者也認為是一種約 定俗成的消費項目,早期在高級餐廳內屬必然消費,現在有部分需由顧客自己動手拿取食 材,毫無服務可言的自助式吃到飽餐廳,竟也仿效收服務費。 消保官解釋,業者若要加收服務費,一定要獲得消費者同意,因此須盡主動告知義務,業 者若未在用餐前盡到告知義務,而是在結帳時才向顧客收取服務費,就不具有約束消費者 的效力,消費者當然可以選擇拒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5.94.121 ※ 編輯: CutePinkgirl 來自: 203.65.94.121 (03/24 08:42)

03/24 11:01, , 1F
從很久以前就覺得服務費這東西到底哪來的?10%?真的很扯..
03/24 11:01, 1F

03/24 11:03, , 2F
就算在定價裡面就好啦...誇張的是有些吃到飽定價329
03/24 11:03, 2F

03/24 11:06, , 3F
以為是299加一成的價錢,沒想到付帳的時候還要再加一成
03/24 11:06, 3F

03/24 12:51, , 4F
不幸的是契約是法律沒說不行就可以不是沒說可以就不行
03/24 12:51, 4F

03/24 12:58, , 5F
所以消基會嘴砲意義大消保官說的比較實在點
03/24 12:58, 5F

03/24 13:12, , 6F
對本報導內容同意樓上看法。
03/24 13:12, 6F

03/24 14:11, , 7F
樓樓上說的對。不過對於一般人而言,也記不得/不懂法律&契約
03/24 14:11, 7F

03/24 14:11, , 8F
如果簡單地說:自助式(無服務)就不該付/該有服務卻服務很爛
03/24 14:11, 8F

03/24 14:12, , 9F
(等於沒服務) 那也不該付, 這樣子講或許一般人比較容易記吧
03/24 14:12, 9F

03/25 00:12, , 10F
理解上就是價格等於A+B,至於名稱叫什麼費隨他高興。
03/25 00:12, 10F

03/31 18:19, , 11F
還好夜市一百五吃到飽免費加菜的不用!!!
03/31 18:19, 11F
文章代碼(AID): #19o2mzpd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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