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遠傳離譜的續約專案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伊東美)時間18年前 (2007/11/21 01:39), 編輯推噓5(6154)
留言61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好吧。我是奧客,我先承認。 同時,我也懷疑大家有看完他的問題嗎? 首先,電信公司定這樣的合約,OK是合理的。 現在扯到的不是這個合約的合理性,而是原PO要把續約條件改為新機優惠 而這個更改在電信公司也是事前就同意的,並非凹來的喔。 電信公司說,那你要把我之前優惠給你的還給我,就可以了。這也合理喔 ====實際問題的分隔線=============== 現在問題來了 原PO每個月假設月租399,然後超過的地方可以有假設150的優惠 但是事實上原PO 的通話費如下 (以下為舉例) 一月~四月 399 ==> 無扣抵 (未超過基本月租費) 五月 549扣抵為399 ==> 優惠150元 六月 549扣抵為399 ==> 優惠150元 七月 529扣抵為399 ==> 優惠130元 這時原PO繳回多少錢合理呢? 原PO認為,實際上只有發生了430元的優惠,所以他願意繳回430元 而電信公司說,總共七個月,應繳回1050元 也就是說,一月到四月原PO講電話講太少了,不僅沒享受到優惠 還要每個月還給電信公司150元 這樣真的合理嗎??? 我認為是有可以爭取的空間的。 建議原 PO 先吵到客服的主管,把數字算給他們看, 客服是沒有甚麼實際上的權力的,他只能照規章做事 而這些規章其實也只是為了簡化流程並沒有考慮到一些特例 主管是比較有一些特例處理的權力的。 雖然沒差多少錢,我想原PO 只是不爽要多付的錢 不過其實也是因為差價並不多,客服的主管應該就可以處理了。 ※ 引述《nein718 (水母狂大隊, 出動~~)》之銘言: : 幾個月前幫自己的門號做了續約. : 當時認為不需要新的手機, : 所以就選擇了通話費優惠的方案. : 大意就是有十幾個月的時間, 每個月都有一百多的通話費折抵. : 當時門市的小姐就跟我說萬一需要更改, : 只需將每個月享受的優惠繳還回去即可. : 過了幾個月, 我赫然發現, : 原來只有在我的通話費超出月租費時, 該優惠才會實際生效, : 亦即它只能折抵超出月租費之外的通話費用. : 所以對於我這種小量的客戶而言, : 其實大多數時間都沒有實際享受到此一優惠. : 湊巧最近我需要一隻新的手機, : 於是就跟遠傳反應, 表示想要更改續約的方案, : 並且詢問需要繳回多少錢. : 原本以為只需要繳回"實際上"使用到的優惠折抵額度, : 孰料所有客服人員都斷然地表示: : 即使"實際上"沒享受到該優惠, : 每個月"名義上可享受"的折抵額度都需要償還. : 也就是說, 即使我"實際上"只享受400元的折抵優惠, : 但仍需繳回"名義上"的1000多元. : 我想請問的是: : 這樣的契約應該算是不合理的吧? : 而且當時門市人員對此一方案的解釋, : 可以說多少有誤導之嫌... : 然而事到如今, 想請問一下各位賢達, : 不曉得我還可以透過什麼方式去爭取自己的權益? : 煩請不吝賜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111.223

11/21 08:08, , 1F
合不合理見仁見智啦,我月租188只打8塊錢能向公司要回來嗎...
11/21 08:08, 1F

11/21 08:09, , 2F
沒打的錢是使用者自己放棄的...要談是可以談,姿態放低點去談
11/21 08:09, 2F

11/21 08:22, , 3F
月租188只打8元當然不能要回來阿
11/21 08:22, 3F

11/21 08:23, , 4F
可是原PO並不是要要回8元
11/21 08:23, 4F

11/21 08:24, , 5F
而是月租188可以打到338的額度只要繳188
11/21 08:24, 5F

11/21 08:24, , 6F
原PO只打了8元,繳了188,電信公司要他多繳回150
11/21 08:24, 6F

11/21 08:56, , 7F
這部份換的方式說好了.現代禮券需要找零.旦優惠方式送出
11/21 08:56, 7F

11/21 08:57, , 8F
的免費禮券是不需找零的(像前一段時間的家樂福滿千送百)
11/21 08:57, 8F

11/21 08:58, , 9F
那原PO今天買了A商品1000得到了B禮券100元.隔天他用B禮券
11/21 08:58, 9F

11/21 08:59, , 10F
消費了50元的商品.事後因為認為A商品不好用.所以想退回A
11/21 08:59, 10F

11/21 09:00, , 11F
商品.這時家樂福希望他退回100元的禮券.旦原PO禮券花掉了
11/21 09:00, 11F

11/21 09:01, , 12F
這時你認為原PO該還家樂福多少錢?50?100?還是不用還?
11/21 09:01, 12F

11/21 09:02, , 13F
問題跟本就不在原PO使用了多少優惠.而是業者給了多少.用
11/21 09:02, 13F

11/21 09:03, , 14F
不完是業者的責任?今天拿的是禮券.旦原PO沒用的情況下不
11/21 09:03, 14F

11/21 09:04, , 15F
見了.也是業者的責任?所以原PO用了多少優惠和他該付多少
11/21 09:04, 15F

11/21 09:05, , 16F
二者間會成為等號?是嗎?多想想吧...............
11/21 09:05, 16F

11/22 03:15, , 17F
無聊 你打不打關公司屁事
11/22 03:15, 17F

11/22 08:16, , 18F
如果以家樂福的例子的話,可以把50元商品連同發票一起退
11/22 08:16, 18F

11/22 08:18, , 19F
一切回復原狀。不是嗎?
11/22 08:18, 19F

11/22 08:19, , 20F
否則,不是變成家樂福不當得利了50元嗎。
11/22 08:19, 20F

11/22 08:19, , 21F
我覺得一定可以有兩邊都不吃虧的方式可以解決的。
11/22 08:19, 21F

11/22 08:21, , 22F
以原PO的例子推到家樂福來看,雖然家樂福滿千送百,
11/22 08:21, 22F

11/22 08:23, , 23F
但是他有幾個月沒買到1000也沒送到那100禮券
11/22 08:23, 23F

11/22 08:23, , 24F
家樂福也不至於會說,那段期間是有這樣優惠的是你自己不
11/22 08:23, 24F

11/22 08:24, , 25F
買滿1000,你還是要退給我100禮券吧 0.0
11/22 08:24, 25F

11/22 08:45, , 26F
中華有超值128,繳88講128,你沒講滿128可以叫他退嗎?
11/22 08:45, 26F

11/22 08:45, , 27F
我不否認有談判的可能性,但這不是業者欠你的
11/22 08:45, 27F

11/22 08:49, , 28F
家樂福是舉例.而且家樂福用禮券買的東西是不行退貨的=-=
11/22 08:49, 28F

11/22 08:49, , 29F
7788.感覺你的心態就是.千錯萬錯都不該是消費者錯.因為你
11/22 08:49, 29F

11/22 08:50, , 30F
的回文開始走向無理了.滿千送百自己會有登記.沒送的話.家
11/22 08:50, 30F

11/22 08:51, , 31F
樂福不會去跟你要那不存在的一百.旦要是送了呢?好你說退
11/22 08:51, 31F

11/22 08:51, , 32F
回50元的商品連同發票.那如果今天是100禮券不見呢?你認為
11/22 08:51, 32F

11/22 08:52, , 33F
退貨時是該賠業者多少?100禮券沒用是事實.旦不見也是事實
11/22 08:52, 33F

11/22 08:52, , 34F
你認為這情況下該賠多少?100還是不用賠?麻煩你回一下文吧
11/22 08:52, 34F

11/22 08:53, , 35F
優惠的給予本來就不在於你使用了多少.你用不完是你個人的
11/22 08:53, 35F

11/22 08:54, , 36F
問題.你的責任.畢竟很多事在簽約前都是約定好的.事後反悔
11/22 08:54, 36F

11/22 08:54, , 37F
的原因為何?你只知道你沒享受到就要付錢?旦你忘了一點.是
11/22 08:54, 37F

11/22 08:55, , 38F
你不是享受這福利的.不是業者阻止你.你了解這意思嗎?
11/22 08:55, 38F

11/22 09:05, , 39F
你不享受這福利的.不是業者阻止你.你了解這意思嗎?
11/22 09:05, 39F

11/22 19:10, , 40F
續約給優惠的原意應該是想留住客戶
11/22 19:10, 40F

11/22 19:12, , 41F
客戶想換約,要把之前得到的好處吐出來也是合理的
11/22 19:12, 41F

11/22 19:17, , 42F
硬要客戶把該有的優惠全部吐出來就不太合理了
11/22 19:17, 42F

11/22 19:19, , 43F
這樣變成遠傳給你優惠,就一定得用掉的感覺
11/22 19:19, 43F

11/22 19:25, , 44F
強迫性的優惠
11/22 19:25, 44F

11/22 21:15, , 45F
7788是我的生日一.一 雖然數字怪了點但是很難跟人重複
11/22 21:15, 45F

11/22 21:15, , 46F
我不認為千錯萬錯都不是消費者的錯喔
11/22 21:15, 46F

11/22 21:16, , 47F
只是很認真的想想你的舉例,我會怎麼樣去做而已
11/22 21:16, 47F

11/22 21:16, , 48F
我相信一定有個公平合理並且不需要吃虧的方式解決問題
11/22 21:16, 48F

11/22 21:17, , 49F
再者,台哥大這種優惠我用過,只是口頭上的告知而已。
11/22 21:17, 49F

11/22 21:18, , 50F
沒享受到,當然是不能要回來。
11/22 21:18, 50F

11/22 21:18, , 51F
只是原PO的情況,是要換成手機優惠,也就是把之前的
11/22 21:18, 51F

11/22 21:19, , 52F
優惠回復原狀,然後換買便宜手機,這是電信公司一開始
11/22 21:19, 52F

11/22 21:19, , 53F
就說可以這樣做的。
11/22 21:19, 53F

11/22 21:19, , 54F
後來的討論只是在說,要如何回復原狀?
11/22 21:19, 54F

11/22 21:21, , 55F
只是顯然我認為不需要繳回 "根本沒享受到的優惠"
11/22 21:21, 55F

11/22 21:22, , 56F
因為若繳回 "沒發生的優惠",反而變成電信公司得利,
11/22 21:22, 56F

11/22 21:24, , 57F
(因為那部分的通話費並未發生)
11/22 21:24, 57F

11/22 21:24, , 58F
以及原PO的損失。
11/22 21:24, 58F

11/22 21:24, , 59F
當然,若只是幾百元的差異,其實也可以算了就是了。
11/22 21:24, 59F

11/23 19:01, , 60F
續約前,續約後月租費應該是一樣的吧
11/23 19:01, 60F

11/23 19:03, , 61F
如果月租費也降,就沒那麼單純了
11/23 19:03, 61F
文章代碼(AID): #17GnlVrs (consumer)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7GnlVrs (consu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