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民宿最晚要在三天前告知延期嗎?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時尚敗金女)時間19年前 (2007/05/18 14:38),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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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和閃光約好上禮拜六要去墾丁 結果在當兵的他因為漢光演習臨時被改假 以致於旅遊被迫延後 (民宿的錢已在一個多月前先預付一半) 星期五打電話去要求延期時 老闆說民宿法(有這種東西喔?)最晚要三天前告知 否則無法延期而且我們的訂金也不能退還 這是真的嗎? 雖然現在發問有點晚了 對學生的我來說一千多塊也是不少的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95.132

05/18 15:03, , 1F
不管是不是真的..定金付了若是你要取消..本來就拿不回來
05/18 15:03, 1F

05/18 15:04, , 2F
hmm..應該說"本來就沒有歸還的義務"
05/18 15:04, 2F

05/18 21:17, , 3F
除非該民宿未經合法登記,以此要回訂金,否則就很難了..
05/18 21:17, 3F

05/18 21:17, , 4F
下訂前若告知延期規定,應依其規定履行.
05/18 21:17, 4F
文章代碼(AID): #16JKd9cA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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