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遇上惡房東-修繕及包水電的爭議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一整個宅)時間19年前 (2006/07/20 00:16),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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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likuj (外出,有事請留言)》之銘言: : 因為即將畢業 所以就不跟惡房東多爭論了 : 他是個很愛錢的老人 愛錢到只要把錢丟在他面前他就二話不說 : 因為我租他的房子是包水電 : 我帶朋友回來他會罵那位同學用他的水電 也因此把來拜訪的朋友趕出去過 : 我知道他愛錢 我的處理方法是看他要我多付多少 我就把錢給他 : 果然他再也沒說過半句話 : 同棟的同學雅房廁所的抽風機壞了 房東要求他要自己處理 否則不退押金 : 剛搬來時抽風機也不是全新的實在不合理 : 房東跟他報價預估要3000 結果同學自己去五金行買了一個抽風扇自己裝..只花了315.. : 以上描述是房東的吝嗇性格.. : 現在我有2個問題想請教板上大家: : 1. 暑假他收我一個月水電費700 但是暑假大家都走光了只有我一個人住一層樓 : 我們也是一層一顆電表 我想看帳單 這個要求應該很容易 : 因為我在這邊時間也不多 一週大概三天 他卻百般不願意 這怎麼處理 : 2.暑假中得知開學後面臨休學,但是下學期房租訂金3000已付, : 法律上,我可以要得回來嗎?謝謝~ 通常這種情況 先檢查一下你的房屋租賃契約上面,有沒有特別著明 "設備更新以及維護責任在承租者" 沒有的話,依習慣這種設備維修以及更新是房東的責任 因為根據民法租賃法相關法規規定 "房東有義務維持契約定立時房屋的狀態之正常使用" 如果說有網路,那房東就有義務維持網路的正常運作 有冷氣,房東就有義務維護冷氣的正常運作 惟,其費用如無特別約定,則維修費用或是更新費用仍屬房東 (因為其物件之附屬價值仍屬房東,所以在維護更新費用的承擔者歸屬房東) 不過如果是你故意打破窗戶或是打破玻璃,那當然是你付錢 "習慣"上都是正常使用下故障,房東要負責維修(包含燈泡燈管等都是) (民法四百二十九條) 問題1. 一個月水電費700多,除非你吹冷氣+電腦全開 我自己住是最多五百多,平均四百不到 如果懷疑房東超收水電費用,得要求檢視其帳單 不給看 or 實質有超收行為,得請求返還其超收金額 不還,依同法一百七十九條一項,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或是請洽水果日報 問題2. 一定可以要回來,房東無權不返還 如果違反契約(通常以一年為主,視雙方約定),出租人得扣除部分押金之後返還剩餘 金額 如無新訂立契約或是預繳之租金,則承租人得以要求返還預繳費用 (民法四百五十四條) 以上 提供對付惡房東的一點小參考 -- ~~~~聽說怪獸也有人愛~~~~ 五樓半走廊http://www.wretch.cc/blog/bensho 請叫我胖子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5.4.80

07/22 18:05, , 1F
454只適用在452.453的情況這不包括在內吧 @@
07/22 18:05, 1F
文章代碼(AID): #14lbhTRu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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