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訪問買賣7天內寄存證信函還退不成!!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alohwayloh)時間20年前 (2006/05/08 21:4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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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m623 (腦震盪的龜)》之銘言: : ※ 引述《foone (請問甚麼)》之銘言: : : 沒發票? : : 那就隨同一起檢舉他逃漏稅 : : 不是更好? : : 網路上就可以檢舉 : : 到時國稅局會給你函,請你提供買賣單據或相關證明 : : 國稅局自然就會去查 : 我很好奇..既然對方說當初已經有開發票給您 : 要您提出來..沒提出來就不給退貨.. : 您怎麼不問店家..有開發票一定有留底... : 請店家影印一份給您..讓您回去找... : 如果店家說已經交到會計師那..無從查起. : 你就跟他說..留底的發票案規定要保留5年的.. : 總之..有開就會有留底..沒開就不會有留底.. 他說:我們賣東西一定有開發票,請拿出發票退~ 又說:你沒辦法證明是我們的客戶 他在協商當天,提出了一張發票影本,說當天只開出一張發票, 要退就是要拿該張發票退,也就是認發票不認人, 今天去市府開會, 消保官:該公司已經害了很多人,消保會卻沒有權力可以治他 國稅局:我們只能查出當天他是否有開發票,若他有開,很難查出那張發票是誰的, 要抓他逃漏稅很難 衛生局:我們只能管有關宣稱有療效的部分,但該公司說「第三醫學」那本書不是他給的 消費者的保證書是別家公司偽造的,我們很難抓到證據 結論:大家都想治他,卻苦無辦法及證據, 該公司把所有的事情推得一乾二淨,想必是已經很有經驗了, 也讓大家沒辦法退成,這已經不僅是消費糾紛,而是有手法在裡面, 我想也只能走法律途徑,看能不能治得了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202.215

05/09 08:30, , 1F
送貨單上有沒有蓋公司章?或公司名稱?
05/09 08:30,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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