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用完的瓦斯桶 押金 回收費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愛流淚的貓)時間20年前 (2006/02/23 18:40),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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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kin (愛流淚的貓)》之銘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107.132

02/22 17:46,
恭禧您解決了這個燙手"瓦斯桶",也讓我確定此歸消防局管的了
02/22 17:46

02/22 21:23,
或許可以留一下管理危險物品單位的聯絡方式,日後可供查閱
02/22 21:23

02/23 13:37,
請問你有貼錢嗎 貼多少...
02/23 13:37

02/23 14:21,
感謝提供經驗!!Orz..也希望原波能回來回一下二/三樓的問題~
02/23 14:21

02/23 14:41,
很棒的分享野...
02/23 14:41
基本上是這樣的 舉例: 如果家中原本就沒有瓦斯而叫了一桶新瓦斯 所付之金額大概要1000左右(就是大桶的,約一個小孩的身高) 這一桶瓦斯如果用完了 之後再叫的話大概只要600~700元左右 只有第一次叫要付比較多錢 那第一次為什麼要多付300元? 就是鋼瓶的押金 如果以後瓦斯用完了 你也不想要再叫新的 這個鋼瓶退回店家會貼你300元 但每家店鋼瓶的回收押金不一定 =========================以上為正常版=================================== 我後來請原店家拿回舊瓶並貼補300元 所貼補的300元是鋼瓶的回收費→這個就跟押金沒關嘍~ 因為鋼瓶已經過期了 你有兩個選擇 第一、貼錢給店家 當作店家檢驗鋼瓶安全的費用 第二、就放著吧! 許先生有說到 如果用不了這麼多 就不要叫太多 基本上如果一個家庭有開伙 一桶小孩高度的瓦斯桶不會用到超過安全期 我們是因為租房子前一位房客留下來的 所以才會產生用了好幾年都用不完的問題 至於原先鋼瓶的押金 就不可以在跟店家要了唷~ (如果在使用期限內用完,押金是一定可以退的) 不曉得這樣解釋大家有沒有看清楚^^" -- 你的貓一直在流淚.... 就如同你一樣消失在我的世界..... http://www.wretch.cc/album/dayan070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107.132

02/27 14:30, , 1F
我覺得這樣不是很合理耶... 我付了押金 還要付回收費..
02/27 14:30, 1F

03/01 04:08, , 2F
樓上的~~如果不想付回收費~~可以留著不管...只是怕危險
03/01 04:08, 2F
文章代碼(AID): #13_P4WKK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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