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網拍上的影品商品有七天的退換期嗎?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baijee)時間20年前 (2005/11/15 02:2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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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aces0528 (我想要190的猴子XD)》之銘言: : 這是剛剛賣家寄給我的信的片段 : "依照妳一直以來回信給我的態度, 妳顯然認為您從頭到尾都沒有錯 : 錯的都是賣家, 我坦白告訴妳: 妳有很嚴重的"消費者永遠都是對的"觀念 : 在我們現實的社會並非如此, 有時候消費者不一定對, 妳以後便會慢慢理解 : 也正因為如此, 妳完全乎略了賣方的立場與感受, 從頭到尾片面的在質疑賣方 : 從第一封信開始就是如此! 妳可以質疑對方, 對方不可以質疑妳, 我們同樣有堅持的立場 : 我必須聲明一點, 我今天主動提退款的事, 並不是因為我賣的DVD有問題 : 事實上已拆封的東西本來就有爭議, 今天主動提退款, 完全是當做認賠倒楣 : 主要是想儘快的解決雙方的問題, 也意謂著我願意相信DVD或許真出了什麼問題??" : 今天退妳三百五十元, 已是審慎思量後的最大極限, 我這邊當初實收妳的金額是$413元 : 其他是郵資, 郵資不是我在賺的, 今天要求退貨的是妳, 買東西要退本來就要有心理準 : 備一買一退, 對賣方也是造成不少困擾, 請不要認為賣家什麼損失都沒有 : 我今天要另付轉帳手續費, 另妳對我造成刊登費損失 (近四十筆) 信用更是無價, : 這些就不提了!! 今天退妳這筆錢, 我已經當做無論DVD是否有問題, 我都自己吸收下來 : 我說過, 無論如何妳已將物品拆封, 賣方已無法對此物品做任何形式的處理, 妳也清楚! : 請問我今天究竟賺了妳什麼? 還有什麼地方不滿意的?? : 若妳依然態度如此, 我已經不想回, 站方看的到這封信我也這麼說, 我相信他們會懂 : 我今天抱持的是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以達迅速解決問題之效, 可以不要再鬧了嗎!?? : 我今天最後一次提退款, 請針對此筆"交易糾紛"做出回應是否處理, 請於三日內回覆 : 賣方的回應, 站方皆有紀錄, 今天賣方對於妳持續的言論挑釁, 依然願意退款處理 : (前提僅是妳須保持商品原貌完整, 寄回賣方指定收受的地址, 經確認無誤後實施) : 我不可能因為妳的拖延, 無限期影響拍賣, 不要讓人家(站方)覺得妳真的很"番" : 妳若不對解決糾紛回應,我當妳放棄, 因為該說的我都說完了, 我該做的都已經做了 : 若買方無意解決問題, 賣方不會再做任何回覆, 直到對方有誠意針對糾紛處理 : (三日內) 說賣方不處理, 賣方以專案個別處理, 對妳公然損害商譽部份也不計較了, : 賣方實在已不知該如何應對, 我真的不知道妳到底想怎樣!! : 還要我拜託妳讓我退妳錢不成?? 自己想清楚 : 至於妳在信尾再次提到的: 不如就交給消保會和奇摩人員去裁決吧 : 這部份我也可配合, 因為就法律層面, 我們不會站不住腳, 但請勿無限期拖延 : (若選擇如此處理請同樣於三日內處理) 妳沒有商品上架, 賣家仍有已上架商品 : 以及待上架商品, 這點我們立場完全不同, 我希望妳能理解這點! : 此外, 若涉及法律層面問題, 賣方將迫不得已對妳就誹謗及損害名譽部份進行訴訟 : 善意提醒: 這些是刑事而不是民事,將會留下案底 (屆時請站方保留頁面以供佐證) : 以上這些前提, 是當確認妳 (買方) 無誠意以和解方式處理時, 必然採取的實質行動 : 由於賣方位於台北, 將交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這是法律規定) 不是我定的 : 如不得已進入法律程序, 我方不會發存證信函預先告知, 由法院直接傳喚雙方到庭 : 我也實在是已經很有耐心去回覆妳這買家的種種"問題" 實在是耗時耗力, 旁人看的清 : 若執意將事態無限擴張, 還是那句話: 後果絕非妳我所願, 請做好心理準備" : ============================================= : 我想請問的是 : 我可不可以不要再回他的信了 : 因為感覺再跟他講下去好像沒什麼用 每天一直寫信很煩=.= : 就直接丟申訴單給消保會? 不大懂得最後一段他的意思? : 是說如果我不接受退350元他就要告我嗎? 還是說如果我跟消保會申訴他就要告我? : 他要告我什麼@ @?? 毀謗他嗎? : 那到時候 如果說我的DVD真的是壞的 他可以告我毀謗嗎? : 另外他限我三天內給他答案 : 我可不可以不要理他也不要回信 就直接跟消保官申訴就可以了? : 會不會以後講起來 : 他說 : "我當時有給她三天期限決定要不要合解 但是她自己放棄了?" 有證據嗎??就算你收了信,他又能保證你有看過嗎??e-mail和存證信函的性質 是不一樣的,當初誠品給我30天的口頭保證緩衝期在消保官眼裡都視為無效了 ,更何況這個人說的三天。 : 而且聽完大家的意見 我不大敢把DVD 寄還給他耶=.= : 這樣好像變成反而我僵住了 : 因為他說要退350元給我 我卻因為不敢寄DVD(怕失去證據) : 如果說就不理他 直接去申訴 : 會不會之後他真的告我毀謗 : 我妹說 就算我有那片的確不能看完的DVD : 他也可以說 那是因為我後來自己弄壞 : 或是 你怎麼證明這片DVD是我這買的 也許你把我的DVD藏起來 你這片是跟別人買的@@ : 不會....這麼誇張吧.... 以上兩點不成立,控方必需舉證"你把他的DVD藏起來,這片是跟別人買的" 或者是"你自己弄壞這一片的"。他要負舉證責任,你只要提反證就可以了, 控方必需要負舉證責任,否則如果控方的想像力豐富,搞不好可以生出10億 個理由來反駁你的理由不成立。 : 難道說我有DVD還是會被告毀謗嗎@ @ : 那要怎麼樣才能確保他將來不會反咬我一口呢? 要和解,可以,雙方白紙黑字加上證人(消保官)簽字,他賠錢你退貨,雙方不得 就此事件再主張任何權益並發表任何意見。(PS.如果真的要退他也應該要退你490 元,運費什麼的算是他的營運成本,不應該轉嫁到你身上)。 : 我現在真的有點進退兩難了@ @ : 我最盼望的就是奇摩停掉他的帳號 : 可是奇摩到現在根本沒有出面=.= : 另外他說叫我不要"拖延, 無限期影響拍賣, 不要讓人家(站方)覺得妳真的很"番" " : 其實我不大懂 : 我現在除了跟奇摩寄信申訴外還能做什_麼=.= : 而且奇摩到現在都沒有跟我講過什麼確切的處理啊orz.... : 可以請大家再幫我看一下好嗎? : 我很擔心莫名其妙會被他告@ @ : (p.s他提到台北的事情 是因為我住台南/_\) 他如果肯只為了490元每次開庭都跑到台南來告你,他也算奇人之一了。(管轄法 院以被告居住地法院為準)。 一次來回金錢就超過那490元了。更何況曠日費時的訴訟;而且這個告訴成不成 立還是個問題哩,你有證據在身,要成立我覺得很難。 這方面你可以去law版請教law版的高手,但不要整封信直接轉過去,重新打一份 比較清楚的(他為什麼要告你/你有什麼證據/告得成嗎??)的文章會好一點。 : sorry...文章寫得很混亂.... : 現在腦袋完全無法思考 只是一直塞滿他剛在回給我的信... : 現在還在用DVDinfoPro測那片DVD是不是真的不能看.... : 心情... : 真糟糕..... 如果有需要的話我幫你測測看吧,我也住台南,包括電腦在內家裡有四台可放DVD的 播放器,但是我相信應該是D9第二面有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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