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請問留學代辦退費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時間20年前 (2005/10/22 01:46), 編輯推噓1(103)
留言4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5 (看更多)
恕刪...... 如果你是19號簽的約 到今天為止是第二天 五天的契約審閱期到禮拜一 建議保留這幾天往來的電話紀錄 除此之外 再次跟他反映 說你朋友要申請博士班 問他可不可以申辦 這次電話如果能錄音更好 電話裡面最好提到你仍在審閱期內 要求條款的變更 他如果回絕你 或推說顧問不在 你可以問他 那如果過了審閱期怎麼辦 或主動要求審增至顧問回覆後五日 如果他堅持不肯變更條款 是可以用他未給契約審閱期這條去主張解約 但要在經過以上步驟立場會比較穩 如果業者還是完全不肯退費 嗯嗯....應該就可以寄存證信函了 因為你們簽訂契約的內容與約定我不清楚 我大概也只能建議這樣 ...... 這也是別人告訴我的 如果還有不對的地方 請大家幫幫忙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236.23

10/22 01:57, , 1F
對了 要寄存證信函要快 最好副本還有給其他單位
10/22 01:57, 1F

10/22 10:39, , 2F
感謝你的幫忙 業者他是推說我同學禮拜天就看過契約 所以已經
10/22 10:39, 2F

10/22 10:40, , 3F
過了五日的審閱期 所以我想只能爭對她們契約不合理之處
10/22 10:40, 3F

10/22 10:42, , 4F
去要求和定型化契約有相同的合理處 再次感謝@O@
10/22 10:42, 4F
文章代碼(AID): #13MIbcn3 (consumer)
文章代碼(AID): #13MIbcn3 (consu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