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糾紛] 網拍買到瑕疵品,賣家堅持不肯退錢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我的愛)時間19年前 (2005/06/02 01:5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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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ggs (大龍腳邊的小蟲)》之銘言: : 推 sggs:請洽樓下 e-shopping 版 : 不過有幾個版上常見的問題幫你釐清一下 : ※ 引述《Jerhyn (☆★發條兔子★☆)》之銘言: : : | (信件往來多次,也祭出消保法第19條,但溝通無效,賣家堅持不退) : 除非對方是企業經營者,否則不適用這個 : 誰認定賣方是不是企業經營者?通常是消保官 & 法官 : : 6/1 僵持不下,奇摩表示要買家自行報案 : 因為這可能涉及詐欺罪,不是奇摸可以處理的範圍 : : --------------------------------------------------------------------- : : 請問這樣的情況下 : : 1. 電子信件的往來,能算存證信函嗎? : 存證信函的重點是郵局會有一份留底,以證明你寄了什麼給對方 : : 2. 賣家寄商品來時上面並未註明其地址,雖有姓名電話但不知是否為真實資料 : : 那這樣如果要寄書面的存證信函是不是就不可能了? : 我記得有種東西叫公示送達,不過可能要請其他高手來解答 : : 3. 如果要到警察局備案,會不會是很浩大的工程(因為現在是期末考 orz) : 依一般人來說,成本是很高的,你要多花時間精力去處理這些 : 又不是大公司法務平時以處理這些為常業,所以也不怕你去告 : : 4. 接下來,我應該怎麼做才好?賣方態度強硬我就只能摸鼻子認栽嗎? : 看你花多少時間處理這件事,花的時間愈多報酬可能愈多 : 但也有可能什麼都沒爭到 ╮(﹀_﹀")╭ : 假如你堅持告對方詐欺,警方只得受理 : 函送地檢署後,由檢察官決定是否起訴 : 對方要是知道警方已將他函送,態度應該會軟化才對 : 據我所知,有些網拍賣家就是擺爛等你去告,你不告就是他賺到 : 一般而言,詐欺罪成立的要件有下: : 1. 有欺騙的行為 : 2. 使他人陷於錯誤的認知 : 3. 有財產損失 : 就是有意將別人的財產騙到手就對了,有符合以上條件的話 : 可以試著告詐欺看看 : 應該有機會成立 : : 煩請版上的前輩指點一下 m(_ _)m 民法92條 ˙因被詐欺或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但詐欺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 始得撤銷之。 民法93條 ˙前條之撤銷,應於發見詐欺或脅迫中止後,一年內為之。 但自意思表示後,經過十年,不得撤銷。 : 我不是前輩,網拍前輩都在樓下 e-shopping 版 XD : 本人對刑法不熟,有誤請指正。 對於此情形,可先向警方報案,再向地方法院諮詢。 現在法院都有專業的人員提供一般法律諮詢以及幫助, 可由他們的建議最適合你的訴訟方式,節省你的時間與成本 此情形應尚未需要僱用到律師,不過可以向Yahoo發正式信函 說明此交易關係將進入司法程序,請Yahoo向賣方通知 同時你也應該透過你所得的聯絡資料聯絡賣方, 錄音、留底這些將來將為成為你舉證的重要資料 先前的交易內容,賣方提供的標的物照片你都必須留底存證 公式送達 此方法過程繁複,不是很建議,而且買方並非完全沒有管道聯絡賣方 買方必須透過所有的聯絡管道通知賣方,明確清晰的告訴賣方你接下來的動作 此程序完全需要錄音,通知對方你在錄音這也是必要的。 我預測的結局,庭.外.和.解 所以你不會太麻煩的~~~放心~~~存證信函寄過去 你應該就會得到你要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179.232

59.105.49.242 06/02, , 1F
不知道能不能也順便要回發存證信的衍生成本??
59.105.49.242 06/02, 1F
文章代碼(AID): #12dVP4JC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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