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學校辦的營隊算是法律中的旅遊嗎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曼)時間19年前 (2005/05/21 19:1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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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板友rdai所言之訂位的問題, 活動將開始(報名期限理所當然已截止),個人取消參加活動時, 主辦單位已無法找到人來補位,要~要求主辦單位全額退費是不可能的. 再如板友rdai舉出的場地費/講師費/佈置費...等等, 皆可能是由報名的全體活動人員共同分攤, 食宿的部分則更難取消,取消參加的人雖未到, 也不可能有人跳出來多吃一份或多睡一張床位..... 反而是保險費有可能退費.(按:團體旅遊險於保障期間開始前,可加退保, 但有時限,逢假日時,若無法與保險單位的窗口取得連絡並辦理加退保手續,則無解) 團體旅平險以三天/100萬意外險加10%醫療險,保費僅在百元以內吧! 講義應可取回,但若非親到自領,郵寄費用應該要自付吧! 以上當然可能出現另一個情形,即主辦單位在核算參加人數的最低開團成本時, 若預計50人參加即可打平成本(此成本指:場地費/講師費/佈置費,即共同分攤項目), 但開團截止時,收了80人. 如此,則主辦單位在不虧本的情況下,或許可接受部分退費吧~ (請洽討論談判技巧那個板,但不要無理取鬧 ^^ ) *報名參加,的確是該為自已的行為負責,由校園活動開始學習負責的態度是好事. *另個人疑慮為~校園營隊活動是否為消費行為? (之前有受教育是否為消費行之爭議?) 民法中的未成年人日常生活購物可自行決定,但參加營隊活動應該不算? 未成年人報名參加,最好取得家長同意書吧!? -- 關心消費者權益~~因為我一輩子都離不開消費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86.230 ※ 編輯: ivysky 來自: 218.167.86.230 (05/21 20:08)
文章代碼(AID): #12ZnX4yS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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