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抱怨] mo mo paradise連打招呼都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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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錯 這樣想的確是不同的觀點. 可是經營者的觀點應該要建立在「消費者觀點」這樣的基礎上. 才能成為真正受歡迎的店家吧. 大家都知道經營者想賺錢阿. 如果只是想"獲利的方法" 那很可能就變成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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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聰明如果不是顧客 那店家憑什麼收錢. 如果要收錢 就得先承認人家是你的顧客. 可他真的是顧客嗎. 人家根本沒有跟你餐廳訂定契約的意思. 兩造當事人間根本沒有意思表示合致沒有契約存在. 他根本不是顧客. 店家根本不能主張依契約收錢. 那店家怎麼辦. 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返還不當得利嗎. 問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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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那我的疑問是. 以您的論點~~跟那個訪客收費的理由是. 他有使用到"無形的服務"的話. 那麼~~如果今天一個客人因為他朋友在外面等他. 所以他暫時離場10分鐘(亦即是他做到了"最好約在外面"). 10分鐘之後他回到店裡面繼續用餐. 那麼用餐結束之後.,是否可以跟店家反應說. "我有1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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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一堆奇怪的例子,我就刪掉了.... 針對付錢的事情來說吧!. 店家,可不可以要錢?. 當然可以! 為甚麼不行?. 店家主張有約定契約,所以跟你要錢,很合理,. 今天消費者不付錢,是因為消保法第十三條『明示和同意』的構成要件不該當. 所以可以主張契約無效,因而得以拒絕支付!. 所以,如果有遇到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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