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統食用油 新北全面回收

看板hypermall (大賣場)作者 (jeff)時間12年前 (2013/10/19 01:29), 編輯推噓-5(51073)
留言88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10/18 12:39,
萬一你在家樂福買,然後在全聯退,全聯剛好沒這品項,該不該
10/18 12:39

10/18 12:39,
給退?若給退會造成人家帳目問題吧
10/18 12:39

10/18 12:41,
真的有人會這樣...完全造成別人困擾
10/18 12:41
之前黑心越南進口加倍潔洗衣精事件,在大賣場買的桶子也能就近在附近 的超市退了錢。當然要看店家怎麼處理,若是店家有收怎麼會造成困擾? 通常會從寬認定,有誰會想故意買黑心貨回家裡屯?當時退洗衣乳時,記 得有幾家退貨規定特別龜毛…主要還是看出事的業者是否願意無條件收貨, 但這次大統的負責人出來講的那些屁話,實在黑到不像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10/19 07:59, , 1F
食安重要 政府應隨時上街隨機稽查產品並公佈黑心業者
10/19 07:59, 1F

10/19 08:01, , 2F
重刑 巨額罰款等遏止 此次事件那麼多年 應該憑空瓶
10/19 08:01, 2F

10/19 08:02, , 3F
空桶 設立多個回收點 由政府先幫業者賠償 政府再追討
10/19 08:02, 3F

10/19 08:03, , 4F
健康?價
10/19 08:03, 4F

10/19 10:40, , 5F
我覺得你根本沒聽懂他說的 若該賣場/超市沒進過這個品項
10/19 10:40, 5F

10/19 10:41, , 6F
到時候他們要怎麼跟大統求賠? 就沒跟大統進貨阿
10/19 10:41, 6F
我的意思是店家有收怎麼會有困擾,他們沒進不給退就算了, 不過大統市佔近四成,主要賣場應該都有賣他們的產品,有進貨從寬認定給 退對消費者才是好的,不然每次毒事件都要罰消費者?賣場上架費收很開心, 怎麼不替消費者把關一下…

10/19 10:41, , 7F
然後這中間的帳差 就算你能理解大統能理解 國稅局能理解?
10/19 10:41, 7F

10/19 10:42, , 8F
還是到時候國稅局罰款你要代繳? 這種只想趕快把問題油
10/19 10:42, 8F

10/19 10:43, , 9F
丟給別人 也不管別人是不是能處理 自己有拿到錢就好的心
10/19 10:43, 9F

10/19 10:43, , 10F
態 還真是不可取
10/19 10:43, 10F
另外我什麼時候說不管別人有沒有收,只想拿錢就好?我是講若是"店家有收", 上次新聞鬧大後,稅務機關說從寬認定,這次這家市佔率都到四成了, 還來個嚴格對帳退貨?讓消費者買到黑心油求退無門 那才是不可取吧…

10/19 13:54, , 11F
我倒覺得罰款方面應該以該樣商品定價的倍數開罰
10/19 13:54, 11F

10/19 13:55, , 12F
不然一瓶黑心油賣一百五 賺一百塊 賣幾十年下來
10/19 13:55, 12F

10/19 13:55, , 13F
最後被罰兩三千萬 其實也不算多 都賺了好幾億去了
10/19 13:55, 13F
新聞說大統年營業額約15億元,其假油每年可獲暴利3成約5億元。 結果重罰2820萬 拿利息來付就夠了. - -

10/19 16:59, , 14F
你沒看懂我推文的意思,可能是我表達能力太差,但請你不要硬
10/19 16:59, 14F

10/19 16:59, , 15F
幫我戴帽子,我感到非常不舒服。
10/19 16:59, 15F

10/19 17:04, , 16F
我會那樣說就是因為我親眼看到有人只拿東西來退沒憑據店家也
10/19 17:04, 16F

10/19 17:04, , 17F
沒賣那款產品,店家無奈收下來,因為不收就有人要鬧上媒體,
10/19 17:04, 17F

10/19 17:04, , 18F
因此我覺得還是出示或提供相當的購買證明才是對的。
10/19 17:04, 18F

10/19 17:06, , 19F
事件中不只店家收銀員困擾,我也很困擾,因為我在等著結帳...
10/19 17:06, 19F

10/19 17:10, , 20F
因為無法贊同你,所以我噓回來以維持0推薦
10/19 17:10, 20F
因為你遇到就說我替你戴帽子?你會不會想太多了?冏rz 明明我是講之前的經驗,有好的店家願意提供給消費者更優良的 服務,因為一些個案就要整體消費者自我閹割權利?

10/19 20:43, , 21F
全聯可以免發票包裝退貨 要留電話跟名字就可以
10/19 20:43, 21F
給全聯鼓個掌! ※ 編輯: richjf 來自: 1.34.192.54 (10/19 22:15)

10/20 00:07, , 22F
你都特地把我推文挑出來戰了擅自幫我假設立場(你正義我邪惡
10/20 00:07, 22F

10/20 00:07, , 23F
該死),不是幫我扣帽子是什麼?
10/20 00:07, 23F

10/20 00:13, , 24F
之前你的特例是協調成功的,因此可以在所有販售點退換問題商
10/20 00:13, 24F

10/20 00:13, , 25F
品,大統看起來就是不這麼做,你卻要因為大統的配套爛去責怪
10/20 00:13, 25F

10/20 00:13, , 26F
沒貨號讓你退貨的販賣點?他們真的服務太差嗎?
10/20 00:13, 26F

10/20 00:32, , 27F
或者再去客訴他們?我今天買到大統的油我會想辦法找證據在原
10/20 00:32, 27F

10/20 00:32, , 28F
購物地點退,因為我就算是消費者也會考慮到別人,真的不行就
10/20 00:32, 28F

10/20 00:32, , 29F
請大統來收,誰叫他騙人又沒回收的誠意;有的人可能直接在住
10/20 00:32, 29F

10/20 00:32, , 30F
處附近退因為他們覺得別人都該客戶至上,應該要配合他們,對
10/20 00:32, 30F
還有 21 則推文
還有 6 段內文
10/21 21:10, , 52F
只想借前面推文講自己經驗 也許因我說要告你造成你困擾
10/21 21:10, 52F

10/21 21:12, , 53F
非常抱歉。但我還是不認同這樣的引用 請你刪除本文引用的推文
10/21 21:12, 53F

10/21 21:14, , 54F
謝謝
10/21 21:14, 54F

10/21 22:17, , 55F
感謝樓上終於瞭解我文章本意,若您一開始能講清楚要我刪引
10/21 22:17, 55F

10/21 22:18, , 56F
文,當然是沒問題的。現在已說要保留當證據,為求自保恕無
10/21 22:18, 56F

10/21 22:18, , 57F
法同意您的要求。謝謝。
10/21 22:18, 57F
希望這事就此打住,我也不想浪費司法資源。請記住這邊是公開場合, 討論要理性和平,不要用太情緒化字眼或人身攻擊,小心觸犯刑法第 309條。 ※ 編輯: richjf 來自: 1.34.192.54 (10/21 23:18)

10/22 00:04, , 58F
看了22:18你的推文還以為落幕了 23:18又補一刀 真的很想
10/22 00:04, 58F

10/22 00:05, , 59F
戰耶你 打從一開始就是故意打這種擦邊球 似是而非的引用
10/22 00:05, 59F

10/22 00:05, , 60F
一邊反對一邊說是中立引用
10/22 00:05, 60F

10/22 00:06, , 61F
現在說感謝對方了解了 馬上又說請記得不要在人身攻擊
10/22 00:06, 61F

10/22 00:06, , 62F
講的好像宣導和平 但是一路看一下來 意思根本就是暗諷提
10/22 00:06, 62F

10/22 00:07, , 63F
出反對意見的對方前面都是在情緒化字眼和人身攻擊
10/22 00:07, 63F

10/22 00:08, , 64F
事情的起因不就是你的引用方式不當嗎? 弄得好像別人很愛
10/22 00:08, 64F

10/22 00:08, , 65F
來推/噓你的文 他至少還道了歉給你台階下 你竟然還真當
10/22 00:08, 65F

10/22 00:09, , 66F
自己是贏家侃侃而談...真是了不起
10/22 00:09, 66F
樓上請不要再製造對立,本來文章就沒有針對moeq。而且我強調理性和平, 問題是可受公評的,我沒想過攻擊moeq。另外提醒也是因為想到討論不要太 過衝動,你現在以「訴諸動機」惡意誤解我的文章,讓人很受傷。 若認為我引用不當,可以和平溝通彼此能理解解決就好,被一直噓文我也只是 再三解釋,你認為我想當贏家?被人攻擊「意圖破壞他人名譽」對我而言是很 大的侮辱。最後會再提醒也是針對整個事件結束的個人感想,就單純彼此認知 有差距卻引起很大的不快,若您認為有更委婉的語氣提醒網友不要誤觸刑法309, 煩請提供一下,我會即時修改上面的語句。謝謝。 ※ 編輯: richjf 來自: 1.34.192.54 (10/22 00:52)

10/22 00:59, , 67F
請你以後在這個bbs不要回我文或引用我任何文章 我不歡迎
10/22 00:59, 67F

10/22 01:01, , 68F
另外我想確認你最後一段話是在指控我觸法? 還是我理解有誤?
10/22 01:01, 68F

10/22 01:02, , 69F
那種說法,我也很受傷。在我理解上我已在公開場合跟你道歉,
10/22 01:02, 69F

10/22 01:04, , 70F
當然你可選擇不接受,而不是後續還拿刑法壓我,這不是你再發
10/22 01:04, 70F

10/22 01:05, , 71F
文說明你沒有要攻擊我,我就可以釋懷了的事......
10/22 01:05, 71F

10/22 01:07, , 72F
在你觀點你只是中性引用而沒有錯,我想錯可能在於推了文的我
10/22 01:07, 72F

10/22 01:09, , 73F
所謂的訴諸公評 不就是這個版上看此篇文的大家嗎
10/22 01:09, 73F

10/22 01:10, , 74F
我似乎也在這個集合裡面 不能對你在這版的言論發表意見?
10/22 01:10, 74F

10/22 01:11, , 75F
還是訴諸公評 公評裡面有你不滿意的就是惡意誤解?
10/22 01:11, 75F

10/22 01:11, , 76F
就如同你對m板友的推文也是有不同意見所以拿出來說不是?
10/22 01:11, 76F

10/22 01:12, , 77F
還是只有你可以評人 別人不能評你?
10/22 01:12, 77F

10/22 01:14, , 78F
希望這個事件就此打住 請記住這邊是公開場合 敢評人就要
10/22 01:14, 78F

10/22 01:14, , 79F
還有我現在情緒是悲傷 請你不要誤解成我有惡意或我在罵你
10/22 01:14, 79F

10/22 01:15, , 80F
被評 也希望討論引用的時候不要偏頗或是意有所指引起他人
10/22 01:15, 80F

10/22 01:16, , 81F
無法釋懷也是個人情緒上 因此我不希望以後你引用我任何文章
10/22 01:16, 81F

10/22 01:16, , 82F
不快 讓大家理性和平的討論吧:D
10/22 01:16, 82F

10/22 01:19, , 83F
PS.上面這一些是在委婉提醒網友 當然不是針對你 所以也就
10/22 01:19, 83F

10/22 01:20, , 84F
我不會因為前面最初的爭執告你 也不希望再看到你 就這樣
10/22 01:20, 84F

10/22 01:20, , 85F
不是什麼"訴諸動機惡意誤解你的文章" 請安心
10/22 01:20, 85F
XD 果然出去跑一圈再來回文比較好。剛看文章心情浮動,現在就理智一點, 當場出口無善言啊... 我還是老話一句,文章從沒想要攻擊moeq。謝謝。 還是強調一下討論要理性和平,不要用太情緒化字眼或人身攻擊, 小心觸犯刑法第309條。差點自己也跳進去了... xdgogogo你的用語不夠委婉吧?我拿來修改上面的語句,也是會被酸的...orz ※ 編輯: richjf 來自: 1.34.192.54 (10/22 01:44)

10/22 08:28, , 86F
沒有委婉,我只是故意用你的方式講給你聽,想讓你感受一
10/22 08:28, 86F

10/22 08:28, , 87F
下而已。
10/22 08:28, 87F

10/22 12:46, , 88F
此文討論已偏離主題並引發互相攻訐 因此鎖定處理
10/22 12:46, 8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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