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送] 全國 過期食品
過期食品不可食用,只能做堆肥!
物 品:巧克力條,寶寶粥,寶寶米餅(一包已拆封),烤核桃,夾心餅,麥穀脆。
到期日(食品及美妝品請加上到期日):皆已過期
領取地點:
7-11店到店,獲贈者負擔郵資60元
期 限:送出為止
聯絡方法:站內信
物品照片:
https://i.mopix.cc/ubIZRC.jpg

備 註:
來信請有禮貌,
內容必須回覆包含以下語句,
‘’已知為過期食品,供堆肥使用‘’
收到回信後,請於24h內匯郵資。
感謝give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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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102.2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ive/M.1774063399.A.DA3.html
※ 編輯: yellybobo16 (39.9.102.204 臺灣), 03/21/2026 21: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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