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實在很不舒服
其實很多事情的爭端都在於雙方認知不同
索取者者認為第一個回信的人就是獲贈者
索取者認為回信就是要送我
索取者認為給電話就是要送我
索取者認為給地址就是要送我
索取者認為沒有標明送出就是還沒送出
索取者認為贈送者應該要標明送出
索取者認為贈送者應該要每個回信
贈送者認為沒必要標明已送出
贈送者認為沒必要每個人都回信
贈送者認為給電話也不一定要送你
贈送者認為給地址也不一定要送你
贈送者認為對方沒有及早回信所以轉贈
還有很多狀況是對方來索取
結果回信後三天三夜沒消息的
認為...認為...
從頭到尾都是雙方認知的差異
我曾經上網徵人一起去看電影
結果因為收到對方信件三分鐘內沒回信
結果就被對方嗆是來釣魚的
他認為...我認為...
偏偏我們又不是對方肚子裡的蟲...
看以後說不定必須擬定一個規定格式
免的到最後會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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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3.156.73
※ 編輯: hanabi731 來自: 220.143.156.73 (08/21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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