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實在很不舒服

看板give (贈送)作者 (九命)時間13年前 (2011/08/21 00:15), 編輯推噓17(17062)
留言79則, 2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7 (看更多)
1.我沒看見贈送文上有要求要一直掛在線上收發信件或一有手機就要馬上手機聯絡。 2.站內信不是及時連絡平台,難道有事得離開電腦桌,還要信件告知-- "我等下有事,要離線,之後的信件要晚點才能回,不好意思"? 3.誰來告訴我,電話都互留,只剩下地點時間沒確定,為什這還不算增送約定成立? 說好送人,然後又說對方太晚回? 請問是有事前規定--要兩小時內回信嗎? 不,搞不好贈送者等五分鐘就不耐煩送給別人了, 兩小時只是原受贈者知道受贈資格已無的時間點。 如果今天是等24小時都沒回,那是大家都有的認知:想要的話,至少也該每天上線收信。 可今天只是短短2小時,互留電話已經在約地點時間了, 難道這還可以說:"我又沒說好要送你"?? 贈送者可以決定送誰,不一定先寄信先贏,沒錯。 可是已經說好要送原受贈者後,卻又送給其他人,這算什麼? 贈送者到底把受贈者當什麼?乞丐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89.63 ※ 編輯: white9cat 來自: 61.57.89.63 (08/21 00:19)

08/21 00:18, , 1F
但從雙方信件中.贈送者並沒有"說好"會給該索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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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0:19, , 2F
+1 都說好了 就已經50%意念所有 剩下就是50%實物所有
08/21 00:19, 2F
請見第三點。 受贈者給予電話,表示索取意願。 贈送者給予電話,表示同意贈送。 難道我弄錯了? 就算贈送者給電話了,也什都不是? 贈送者可能會隨便給還不一定有受贈資格的人電話? 或者,給"每個索取者"電話,其實只是贈送者的固定程序,反正手機號碼不是什重大隱私? 就算給了沒擁有受贈資格的索取者也無所謂? 如果贈送者不重視自己的手機號碼隱私,他應該在轉貼信件時, 不會還記得要刪掉自己的手機號碼。 我看到的只有他自稱不小心忘記刪掉原受贈者的電話號碼。 ※ 編輯: white9cat 來自: 61.57.89.63 (08/21 00:25)

08/21 00:20, , 3F
真心覺得版友看文章要專心些...不要腦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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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0:21, , 4F
再回頭看看 兩物中一物已不可得 但另一物可 那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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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0:24, , 5F
雖說有 但畢竟表明"要小雞"的時間在該物送出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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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送出前無法確定他到底還要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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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0:25, , 7F
不一定.有些人會因為其中最想要的一物已經拿不到就放棄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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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說連絡到送出的時間差太短導致了這次爭議 很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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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當下反應是:只有一個要這樣跑他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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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hite9cat 來自: 61.57.89.63 (08/21 00:26)

08/21 00:26, , 10F
所以贈送者才會發信問他.只剩其中一項了.還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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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沒錯~~~我想說的就是scylla版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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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0:29, , 12F
恩...所以B大得不到回音.自然以為C大因為只剩一項而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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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0:30, , 13F
如果不確定對方有沒有 為何給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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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0:31, , 14F
難道手機號碼那樣隨便留 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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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0:33, , 15F
那麼請問你有看到對方要脅公開號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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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0:34, , 16F
這次的爭議真的是時間太短,如果說隔了很久的話,應該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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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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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0:35, , 18F
沒有,我只看到你不小心一時疏忽忘記,造成原受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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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號碼短暫公開在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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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0:36, , 20F
留號碼 卻還沒打算要送原受贈者,這說法 很弔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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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為何留電話就是等於我一定要送給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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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0:39, , 22F
有時留下手機只是為了聯絡方便.確認索取會比站內信更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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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0:41, , 23F
通常受贈者真的很想要這物品 應在收到贈與者電話號碼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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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該主動打電話通知贈與人做確認 而不是就這樣完全無音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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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沒有事先明定 要坐在電腦桌前把一切都確定好才可以離開。 2.除了當事人,沒有誰知道--原受贈者幾時知道電話的,他就算當時是掛在線上, 也可能是閒置中,根本還沒看到信件。(但那要單時查看使用者名單才知道是否閒置中) 或許其他贈送者大部分都喜歡希望受贈者打電話連絡, 可是--並不是每個贈送者都喜歡。 我送過一次東西, 當時有受贈者臨時打電話給我,和我聯絡並不急迫的相關事情,我當下感覺: 1.站內信就好,打電話做什?老娘我還在睡覺你吵我做什。 2.電話聯絡完全沒有紀錄,之後有爭議,去哪生出對話內容對質?麻煩死了。 贈送者一次贈送大量物品,如果因為一時忘記,所以忘了電話聯絡的內容, 甚至違反自己電話中的承諾時,受贈者活該? 講白點,有個可以留下明確紀錄的聯絡方式,且非"急迫"性的聯絡事情, 為何要用手機連絡,如果對方在上班上課,撥打手機難道不會造成對方困擾? ※ 編輯: white9cat 來自: 61.57.89.63 (08/21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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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點...您仔細回去看C大最初po的文.他有先看到B大留電話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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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受贈者在PO內所表明的,已經是在看過贈送者已留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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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信...只是不知為何要離開2小時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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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信件後才離開,那既然已經看過信件,就算不打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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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不先回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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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看到任何 看到有聯絡電話的信後才離線或是離開的 句子。 ※ 編輯: white9cat 來自: 61.57.89.63 (08/21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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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大應該有看到ch過了2小時才回說"那我就拿小雞吧"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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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大第一篇PO文的第四頁~第五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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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在我看來這才是確定要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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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感覺同nicohsnu,若是真的確定了,ch怎麼還會回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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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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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1:14, , 35F
我想推這篇 覺得滿有道理的啊...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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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邊只回b大 我沒有威脅你說要公開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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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自己說如有不服 叫我自己去客訴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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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 你有號碼我都有幫你做處理 剛你是直接公開我的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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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1:26, , 39F
你剛才道歉過 現在又說我先威脅你要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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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1:27, , 40F
你處理事情都是這樣的嗎? 那我今天po版也不冤枉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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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1:32, , 41F
那互給電話後就是確定,那10點回我要小雞這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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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1:39, , 42F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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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2:10, , 43F
好奇的是假如chi真的想要為何在2個小時後才回覆? 送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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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2:11, , 44F
的事前確認不就是"地點"跟"時間"嗎? 既然時間還沒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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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為何不主動詢問?(站內信or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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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2:36, , 46F
不好意思,個人淺見也覺得:給電話就是有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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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2:37, , 47F
我也眼瞎看不出來哪裡表示出"是先看到贈者電話才離開2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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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1:58, , 48F
我曾為贈送者也曾為受贈者…我也不懂為何留電話就代表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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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確認東西要贈送給誰…很多時候只是方便對方聯絡確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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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1:59, , 50F
宜而已,並不代表此物非你不送…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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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2:13, , 51F
留電不等於要贈送+1,通常會是最後說"那到時見囉~"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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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00:00, , 52F
我贊成這篇的論點 誰來定義兩小時久不久?? 或許版上有很多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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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或使用智慧手機上bbs的版友 但不是每個人都會一直掛在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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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00:02, , 54F
上即時回應的 我上班常掛著BBS偶爾看一下文章 但一忙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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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老公的水球都懶得回 可能還一連忙個三四小時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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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00:03, , 56F
我自己認知是留了電話已代表確認送出 而留電話意思不是要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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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00:03, , 57F
贈者馬上打來確認 而是面交時可以聯絡 我覺得原受贈者聯絡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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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00:04, , 58F
沒什麼問題 可能我跟他認知差不多 但確認被送出後反應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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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00:05, , 59F
遇到這種事 雖認知差異導致送給別人 不爽歸不爽但也不該放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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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12:27, , 60F
同意樓上所言"不是人人隨時都在網上",但不同意樓上幾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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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12:29, , 61F
留電話一定就代表確認送出?? 如果現在有一篇贈送文是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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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12:29, , 62F
留電話在本文當中,那就不有看到的人人人有獎了? 不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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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12:30, , 63F
你說留電話就代表確認送出,應該是指對於贈物以及贈與者都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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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12:31, , 64F
確定好的情況,才符合一般人的認知,但參看這起事件的贈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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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12:32, , 65F
過程,贈送者留電話的時候,要索取的贈物為何都還沒有確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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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點,你看到了"不是人人隨時可用網路回應",但卻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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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12:35, , 67F
贈送者可能急於處理的情況。誰說留電話不能是方便聯絡,讓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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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12:36, , 68F
贈者撥打電話過來快速解決問題的? 大家常在網路上交易,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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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12:37, , 69F
也會遇到事情在網路上還沒談成,但得出門,又想快點完成交易
08/23 12:37, 69F

08/23 12:39, , 70F
的情況,這時怎麼辦? 電話聯絡呀!! 我處理網拍以及網路交易
08/23 12:39, 70F

08/23 12:40, , 71F
幾乎都是在談的過程之中就留電話了,這方便後續程序較順利。
08/23 12:40, 71F

08/23 12:42, , 72F
或許部分網友是習慣在一切談妥後才留電話,但這不代表留電話
08/23 12:42, 72F

08/23 12:43, , 73F
等於一切談妥,並非所有人都是用和自己同樣的流程在處理事情~
08/23 12:43, 73F

08/24 19:54, , 74F
沒推了抱歉 但是我推你這篇 贈送者的姿態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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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9:54, , 75F
贈送者到底把受贈者當什麼?乞丐嗎? 答應了反悔也可以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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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9:55, , 76F
贈送者是老大沒錯 但是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一直在電腦前面等
08/24 19:55, 76F

09/01 13:58, , 77F
"答應"和"雙方合意"是兩回事呀~ 樓上… ~"~ 沒能收到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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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3:59, , 78F
合意的回應,原贈送者的詢問是要放多久? 另外,這件事就態度
09/01 13:59, 78F

09/01 14:00, , 79F
而言,受贈者才是很差的那一方吧… ~"~
09/01 14:00, 79F
文章代碼(AID): #1EJzspyg (give)
文章代碼(AID): #1EJzspyg (g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