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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情報] Porter特賣會
共 6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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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刪光光.... 恩...我實在不懂這有什麼好戰的. 簡單來說就是m大"仿冒"這字眼很敏感. 反正就是國際標與yoshida是不同的牌子(最近是不是又換標了?). 所以沒所謂仿不仿冒...只是在產品的設計上是抄襲,文雅點叫取樣. 至於商標問題...m大你說的對...日本的確是有授權. 1989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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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人商品之消費者以男性為主,而日本流行雜誌於我國. 之消費者,則主要為女性,加上語言的隔閡,除占全. 國人口極少數之「哈日族」外,一般消費者或相關業. 者藉由日本雜誌知悉參加人商標之可能性,堪稱微乎. 其微,更遑論藉由前述雜誌在我國之銷售,足使據爭. 商標達於「廣為我國相關事業或消費者所普遍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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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網友看不見判決網頁的問題,我重新附上網址,及司法院判決書搜尋系統的網址,. http://tinyurl.com/dsudv(本案判決書). http://nwjirs.judicial.gov.tw/FJUD/index.htm(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 網友如用裁判書搜尋系統搜尋,. 法院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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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攻擊的意思,我只是想找出事實的真相,. 而對於說要負法律上的責任,這是必須的,因為已經看過太多案例,. 只因為一時情緒上的發洩,或是指摘不當,而吃上官司,甚至罰錢坐牢,. 如果大家能用較客觀的角度來分析,我想應該會較容易避免掉這類情況.... 而就法律上觀點,如果仔細看判決事實的話,就會發現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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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位版友的文章. 所以想說一下. 但不能連續推文太累了. 所以用po的. 版上討論很多次了. 大家都知道台灣porter是在法律上站得住腳的. 只是他們利用日本porter在台灣未取得商標的漏洞取得商標權. 材質 設計 款式 都"承襲"日本porter. 甚至在銷售上並沒有公開說明 讓許多人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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