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露天的評價功能

看板e-seller (網路賣家)作者 (小齊)時間18年前 (2008/03/31 22:31),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萬一給錯評價時,可否更正信用評價分數? A : 如果你和你的交易夥伴是在留下信用評價之後,才將誤會解決或是不小心給錯評價。你們可以提出「更正信用評價分數」申請。 須符合下面申請條件才可提出申請: a.由買賣雙方之任ㄧ方提出,並將「更正信用評價分數」申請表寄至評價處理小組。 b.評價方須在評價內容中明示誤植評價或願意移除錯誤評價。 c.評價只能由「差勁」或「普通」更正,如果評價已是「優良」的狀態,是不符合申請資格的。 d. 「更正信用評價分數」申請須在物品成交後15天內提出。(如果您的交易結束在此規範公告日11月1日前,不管有沒有超過15天,只要在2006年12月31日前皆可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 a.客服人員在收到您的評價更正申請後,會先確認此筆申請是否符合申請資格,確認無誤後將會發信通知交易雙方,該評價分數欄位已被重置,評價給予者可以重新給予對方評價分數。被更正的信用評價內容仍會保留在雙方的「信用評價」內。 b.開放此更正信用評價分數申請,主要是考量到會員對露天平台評價系統尚不熟悉而造成誤植評價的遺憾,但我們還是希望會員在評價前應仔細思考清楚,並審慎給予評價。為防止會員過度濫用此功能或透過此功能作為威脅對方的工具,所以限制每個帳號最多只可提出5次更正信用評價分數申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146.26

03/31 22:39, , 1F
謝謝回答^^
03/31 22:39, 1F
文章代碼(AID): #17yFNDS_ (e-seller)
文章代碼(AID): #17yFNDS_ (e-sell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