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網評「不要臉」 買家被起訴

看板e-seller (網路賣家)作者 (時尚宅女)時間18年前 (2008/03/20 08:54),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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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以後如遇上類似情形.記得千萬別口出惡言呀! 網路買賣評價留言要注意!吳姓男子向網路王姓買家購買商品後互留負面評價結惡 吳遂在王的露天拍賣網站內評價意見欄內留下「你真的很不要臉」等文字。 檢方認為已足以減損王某商譽,昨天依妨害名譽罪起訴王某。 王某聲稱,「不要臉」三字讓他心理上感到難堪,但吳某則辯稱其「不要臉」的文字 是「不恥其行為」之意,是發表意見讓其他人看見,且王某先做錯事 他只是敘述王某行為。 但檢方認為網路上的交易行為,固然是可受公評之意 但刊登「不要臉」三字於評價意見欄 已屬公然責罵嘲弄,此評論已與公眾利益無關,不採信吳某辯詞,依法起訴。 去年六月十七日,吳姓買家於王姓賣家的露天拍賣網站購買商品 雙方溝通不良起磨擦,互留負面評價 吳某不滿對方未於結標後主動聯繫,且未對產品提供保證爭吵更為尖銳。 當晚,吳某於其新竹縣住處上網至其王某的露天拍賣網站 於王某帳號的評價意見欄內,先具體指摘王某不當交易的過程 隨後以「只能說你真的很不要臉」等字眼。 兩人於網路上繼續生爭論,不歡而散,但三天後,吳某又在王某的評價意見欄內 再以「要不要臉阿(啊),……真搞不懂你的良知真的沒有嗎」等文字責罵王某 王某憤而提告。 新聞出處: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320/95/vp8b.html -- 用盡一切辦法,來安定自己的心ꄊ而不是耗盡力氣,去安撫別人的眼睛 http://www.wretch.cc/album/miul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49.219

03/20 09:57, , 1F
很好啊!警惕一下買賣雙方,都不可留下不雅的詞句
03/20 09:57, 1F

03/20 14:40, , 2F
gj
03/20 14:40, 2F
文章代碼(AID): #17uRNSP4 (e-se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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