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身障票券補差額入場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又秋天了)時間12年前 (2013/11/05 13:58), 編輯推噓2(2031)
留言33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想請問若以身障身份購買演唱會票券 若當天因故無法前往 是否可由非身障者補差額方式入場 以上要求是否合乎規範? 補充說明一下: 這場演唱會有提供全區座位半價 (身障和陪同者,即兩人皆可半價,無佔用主辦單位提供身障(輪椅)區) 所以若身障者無法前往時, 僅希望以補差額方式入場 網頁是有說明,可十天前退票 但因身障者票券需驗明相關證件,方可入場 一般票券(不記名)若無法前去,可邀請其他朋友,並不會有太大影響 但身障者若發生相同狀況時,就等同票券無法使用 售票單位是年代售票,雖有作過相關詢問, 但對方僅以 親愛的客戶您好 若身障者無法入場 請辦理身障及陪同的票券退票 若需訂購請重新購買一般票券 退票須知如下 http://www.ticket.com.tw/infor/ticketing03.asp 謝謝 以上,再煩請解答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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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法律說它不能這樣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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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論合理性:1.這樣操作的結果,與補差價入場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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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佔到主辦單位的便宜。2.將提供給身障人士的票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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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有佔到主辦單位提供給身障人士的名額(如果有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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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名額的話~)從這二者來看,沒有不合理的情況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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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網站亦無明文規定 不可補差額入場?那到時可以補差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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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inklin 來自: 220.135.3.69 (11/05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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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立場是否恰當,亦或有何法規可以說明消費者及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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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權限範圍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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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問題限縮於「非身障者持身障票,可否當場補差額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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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這問題要委由主辦單位決定,是否方便持票人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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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換及考量當日驗票窗口能否處理現金收付等,這個無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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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限制,是回歸自由市場機制,覺得主辦單位辦得爛、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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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後不再支持他,讓他的營運方針根據市場反應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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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主辦方認為已提供轉換方式,為營運成本考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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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其他現場換票機制,這都是他的經營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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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要進一步爭取,則需要進法院就個案情狀說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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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讓立委針對此類情形,有更明確的法律保障,不然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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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運作,在這種行政細節方面,只能聽從主辦方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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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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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回答,年代售票回信說,此主辦(台中廣播)不接受此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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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以後店家賣東西 正反說詞都得全部註明 不然沒說"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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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就會覺得"可以"....而且身障區就是保留給身障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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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不是單方面覺得"補差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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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我文中有說明,這場演唱會有開放全區身障者半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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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無佔用小巨蛋原規劃的身障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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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有特殊目的需要為身心障礙者保留購票權利的活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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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看清楚 誤會你了 在此跟你誠心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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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這些規定就是這樣 主辦單位要這樣規定如P大說的經營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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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消費者可以給予意見回饋業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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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9:39, , 30F
這活動是一般演唱會,最後我在寫信主辦單位「台中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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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得到正面的回應,主辦單位也答應我所提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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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人士補差額 2. 由另外持有身障身份者入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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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9:41, , 33F
最後仍謝謝各位版友回應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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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U8aHaY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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