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三年前的收據遺失,無法退款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Hana)時間12年前 (2013/07/01 18:43), 編輯推噓-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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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在高雄買東西退費剩的餘額存放在店家,一直無需要買東西,無期限就一直放著,想說有需要或到高雄逛街再去買。上個月店家突通知周末結束營業。 近日忙於課業無法為了此事南下,希望店家轉帳餘額,但已遺失三年前的收據她不肯退。 打了兩通消保電話,聽來沒有幫助。 我願意簽切結書之類的,店長說要本人帶證件收據前往,我強調就是無法特地南下,現在她仍要我找出收據,可是搬過家也無法保留那一張紙,請問有何方式可便於雙方嗎?或拿回餘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9.24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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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和無法保留一張紙沒有關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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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這世界上畢業證書恐怕剩下不多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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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無法舉證有這件事 就當沒有吧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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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說消保了 你上法院沒那張收據 也是敗訴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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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了吧,因為你沒有保存好收據.唯一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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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留下可證明到底有多少餘額的文件,請問店家如何相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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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留下可證明餘額的收據,請問店家如何相信你不是來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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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qLrZos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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