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中壢"綠光花園"遭拆違建是否可求償?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一定要幸福)時間12年前 (2013/06/27 02:2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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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好,我是最近新聞中頗受爭議的"綠光花園"受害新人之一 大致上來說就是縣府四月已斷水斷電,業者卻私自接水電持續營業 結果又遭人檢舉後於週一綠光二館遭強制拆除 我本身是在今年一月時簽約,已付訂金兩萬元 結果四月的斷水斷電後其實就已經違法營業,但卻沒有預留緩衝期告知六月以後的新人 已讓消費者承擔風險,業者抱持著多接一場婚宴多賺,出事了新人來承擔後果 頂多賠一倍訂金和提供精神上賠償 以我的例子,九月中的婚宴無奈受到波及而無法依我預期時間、預算舉行婚禮 而是必須承擔婚禮延期、預算爆增等等風險 而好不容易找到一間高價位的餐廳舉辦晚宴,一來預算多支出10萬(60%),二來時程延誤 這還是在我自己找到尚可接受的場地 請問: 1.我是否可以主張除了民法規定退還雙倍訂金外,另外舉證多支出的預算來求償現金? 如婚宴價差、婚攝服務延長費用、新祕服務延長費用 如果只賠訂金那業者仍穩賺不賠吧,反正都偷吃了一段本來就該拆的時間 2.如果去找消保官申訴會比較好嗎? 因為業者的態度就是我基本賠你雙倍訂金,其他受到影響而必須多支出的請自行吸收 業者頂多幫你找場地(不見得新人喜歡)、提供婚禮主持人、婚企等,不可能賠償婚宴價差 以上希望有先進能解惑,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8.76.150

06/27 20:11, , 1F
可以 找律師發律師函 或由消保官協調
06/27 20:11, 1F
文章代碼(AID): #1Hop75m1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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