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網購退貨糾紛,調解會心得
今天發這篇文主要是想分享這次的調解經驗,給大家做個參考。
分三個部分,起因,調解過程,心得。
1.首先將起因做個敘述:
幾個月前我在網路上向一位網拍賣家購買一台3C產品,
商品頁面寫保證全新,註冊後可享保固15個月。
議價後賣家願以NTD$7000出售,價格較市價低(原廠建議售價7600)。
之後商品雖然遲到(賣家寄貨時間比約定的晚了一天)
但最後也還是收到東西,雖然不爽但是算了。
送達後,因價值不算低,我拆封到測試全程使用錄影方式紀錄。
拆封的同時發現商品表面有髒污及括痕,但不影響使用也就算了,
上電測試後發現根本無法使用,我馬上通知賣家告知這個情況並
要求退貨退款,也在收到當天就馬上將商品寄回,當下與賣家的
對話紀錄往來他有答應我可以選擇退款或是他幫我送修,我當然
是選擇退款以免夜長夢多。經過一日後,賣家告訴我東西他已經
註冊保固並準備送修了,且會在修復後寄回給我,還特別提到運
費他會出,叫我不用擔心(那我寄回給你的運費呢?)
我當然是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我早就要求退費而賣家不顧要求
擅自將商品註冊送修還說要寄回,結果幾天後東西寄到了,我當
下拒收,請貨運公司退回,之後賣家遲遲不肯退款,並且幾乎是
避不聯絡,為什麼說幾乎,因為他電話不接,訊息我傳一堆他才
願意回一封。
最後我向消保會申訴,公文發了但對方沒反應,第二次申訴後
要開調解會,對方沒來,並以傳真方式給消保官訴說我的
"惡行惡狀",甚至給我訊息說要找律師告我,並請求精神賠償
五十萬,我都快嚇死了。
經過一段時間後開第二次調解會,這次賣家帶著該商品來開會了。
2.調解會過程:
因為第一次召開調解會時我有到,對方沒到,就依我的要求做成
解決方案,但對方提出異議,所以召開第二次調解會。
一開始委員就問我有沒有需要補充的,我回答沒有。接著就讓對方
開始講,他的論點大概就是要把商品無法使用的責任推給我,說我
在測試的時候造成商品損壞,然後說如果讓我這樣說買就買說退就退
那他們商家的風險要誰來承擔之類的話,
甚至說出:如果你不跟我買,就不會有這些爭執產生了,所以都是你的責任!
這之間還告我一堆狀,說我無法溝通,態度惡劣等...
對此我回應說:對話紀錄都有留下,拆封測試的錄影也都在這邊,有
沒有這樣的事實大家會自己判斷,然而這也不是今天的重點。
因為賣家無法證明是貨運公司在運送途中讓商品造成毀損,所以
最後爭論的點變成他死咬著我說我測試方式不當可能造成物品毀損,
我說影片就在這,你可以試著證明我這樣的測試方式會造成毀損。
當然對方是沒辦法證明,因為根本沒什麼問題,委員也認同。
這樣下去調解是不會成立,委員就要求雙方各退一步,請賣家減少
價金,而我以較低的價金將物品帶回,討價還價之後,
最後以對方退還我1000,而我帶回送修過的商品結案。
3.心得:
遇到這種事,我認為不能這樣乖乖的被欺負,申訴是一定要的,但
我遇到的這情況,開調解會第一次故意不來,第二次來依舊認為不
是他的錯,堅持不退錢,甚至說上法院他也不怕,就是要賴皮到底。
調解會不是法庭,委員們也不是法官,不會對證據以及雙方說辭
去做評判,而且他們根本一點實際的力量都沒有,只能宣布
"調解成立"或是"調解不成立",之後就沒他們的事了。
在場的委員讓我覺得只是想快點結案,最後提出叫消費者讓步的提案。
我以為,至少委員及在場的律師是要據此告知賣家,最後上法院所
有可能會對他造成的損害甚至懲罰性賠償之類,說之以理,曉之以害
,讓賣家知難而退,使消費者可以拿回損失的金錢。這應該是至少要做的。
然而我碰到的卻是告訴消費者:"如果要這樣上法院,你會損失很多時間哦,
而且你頂多只能拿回原價金,很難要求什麼賠償的哦,這樣你一定划不來,
就接受這個提案了吧!"這樣的建議...
整個會開下來讓我很失望,一直都是要消費者讓步,而且還是只有告訴消費者
如果去告,你的損失會很嚴重,那這樣子商家還有什麼好怕的?賴皮到最後就好了。
我們不想被欺負,但對方擺明就吃定你,上法院硬碰硬,判決是會勝,
但實際上輸掉的更多,總之最後的結果雖然是我想要的,
但不想接受也不行了,不然要怎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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