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存證信函可否代替母親填寫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注意力不集中)時間15年前 (2011/04/22 00:56),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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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因為對方「維修家電未開立明細」 僅說要支付3000元維修費 但完全不知對方維修了什麼 當維修人員初承諾會提供,商品寄回時卻沒附上, 電話索取時對方口氣惡劣並掛電話 想寄存證信函請對方說明並開立收據 是否我可以我的名字代替家母填寫?還是需要母親本人的名字+簽名填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69.178

04/24 15:11, , 1F
你可代寫 但須載明已取得母親授權
04/24 15:11, 1F
文章代碼(AID): #1Di67HrR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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