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團購申訴教學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喵)時間15年前 (2011/06/19 04:57), 編輯推噓0(2220)
留言24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由於本人太閒又太愛吃所以近一兩月來每周申訴一家團購 (還有人在排隊被申訴只是懶還有不想人家一周處理我兩件事所以一周一家XD) 有道是獨樂樂不如眾樂樂 來跟大家說怎麼填那表(這不是考試可以很隨性的) (其實那表名目也不重要重點是你填的內容) 一堆人對團購券不滿卻只在PTT抱怨這是沒有用的 請愛用我們的政府資源 首先若妳和業者身處不同縣市請選你方便業者不方便的 然後因為時效最少有兩年 所以假如你是學生可以等暑假回家 再填自己的所在地(對業者越麻煩她越可能提早投降XD) 除了個資 必填的有下列三項 1.名稱 可以同時寫上 買的網站(販售業者);買的商家(服務;產品提供者) 不管團購業者網站寫啥都不用管他 有要過發票的都會發現發票開的是團購網 誰開給你發票就是誰賣的業者那些有的沒的都是推拖之詞不用管她 依法這兩者都要負責為了避免寫兩次所以請一次解決 除非你另有需求 EX 妳和商家分別在北縣市兩者妳都很方便想分開申訴兩者 (根據經驗想這樣搞業者 請隔一段時間不然消保會抓包第二個可能會不處理= =) 2.地址 你可能不知道團購網站的地址(他可能沒寫) 可以到這查詢 http://gcis.nat.gov.tw/pub/cmpy/cmpyInfoListAction.do 用公司名稱可以查到公開資訊會包含登記地址 3.申訴要旨 雖然他在內容分為 消費關係要旨:買賣 申訴處理經過:無 申訴事由:(爭議所在)廣告不實 不完全給付 請求內容:依法懲處業者 不過這不重要 你可以照填 可以後面隨便填幾個字 在下面自己論述都會受理 所以我自己對業者另有要求上面還是一樣那樣複製貼上 XD 像我很懶就一向隨便填上那些字(永遠一樣)(所以都是檢下原來的貼上) 再在下面說我自己想說的通常也只是 本人於...向...購買...店家之... 巴拉巴拉←諸多不滿 其優惠券共賣出XXXX份,恐為超過業者能承擔之量 故懷疑店家不願意承擔量過大之虧損才.....而申訴之 (在事實所引發的推測,合法範圍內可以進量潑髒水XD) 接著他可以接受三個檔案超過三個自己弄成PDF給她就是 有證據就附沒有也無所謂 超過500字想寫也一樣變成檔案給她文字檔就可以了 她們都收的 XDDD 接著複製起來(包含個資)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服務信箱 寄給她 她也會受理 XDDD PS.公平會負責廣告不實這段 其實做這些事不會比到PTT抱怨難 雖然不見得有效但起碼比在PTT希望記者抄實際 但是申訴的人多了 至少可以給官員一個感覺 XXXX 很有問題很多人不滿 與其不斷的推文不如一人一信 給消保會和公平會 XDDD 等她們接到手軟 自然會想辦法規範業者 科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89.73

06/19 05:04, , 1F
至於申訴結果 我只想說 關於吃的目前為止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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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還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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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06:03, , 3F
其實我真正想說的是 為何做同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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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人不肯抱怨給官員聽 而要在網路上做沒用的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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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07:47, , 5F
知法玩法沒什麼了不起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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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1:47, , 6F
樓上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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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1:59, , 7F
如何證實他們賣超出負荷的量? 這不是一人之言人家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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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2:03, , 8F
商家有履約義務 她沒位子就是賣超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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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2:05, , 9F
換言之 敢賣預售券就要有本事消化客人 期限內都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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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法採無過失責任 那就是他的錯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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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2:07, , 11F
打錯了 採推定過失 他必須舉證她沒錯 永遠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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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他能舉證出來這不是他的錯 賣的或提供服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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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有一方有錯 反正她們負連帶責任不用幫她分出是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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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有一種 有眼睛都看得出超賣 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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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限額*使用期間<賣出張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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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這種東西沒人檢舉公義何在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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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說 要在網路抱怨不如去申訴反正打的字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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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怎麼舉證和業者違反哪些法律 無意(懶)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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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中間論述 就已巴拉巴拉帶過 權益是自己爭取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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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會受理的是消費爭議並無裁量權並不需要寫的像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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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自己可以不用推的 換言之 只要覺得受到委屈都可以去申訴(這就是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不同之處) 你不需要自己找出對方違反哪些法律 消保官的作用是調解不是仲裁 就算只是誤會一場 幫雙方溝通澄清誤會都是她的工作範圍 而行政機關的存在本來就是服務國民的 有問題當然是找他解決 幹嘛自己不爽往肚裡吞 單然她只是轉述妳的話給業者 能寫的看起來越專業 她是有可能更害怕就是了 不過並不需要覺得不知道怎麼寫就不寫 就算妳寫很白話甚至是注音文 他都得處理 只是看不懂就... XD 而且消保會行文給負責處理的單位都會加上一句 本案是否確為消費爭議,亦請 貴處一並注意認定,至紉公誼。 不管這是否場面話 至少他自認會秉公處理 不用擔心業者被欺負 XD ※ 編輯: depravity 來自: 114.42.89.73 (06/19 12:32)

08/02 02:07, , 21F
PO出來給大家看是希望減少受害 寫信去檢舉是關於私利
08/02 02:07, 21F

08/02 02:08, , 22F
請不要混唯一談!!
08/02 02:08, 22F

09/29 22:58, , 23F
實用!
09/29 22:58, 23F

04/12 01:20, , 24F
問一問題:不種團購因,就不得團購所衍生的果?不是挺好?
04/12 01:20, 24F
文章代碼(AID): #1D_H53mO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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