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請益] 關於代理他人出庭 以及退匯問題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別再搞笑了)時間16年前 (2009/07/13 22:28), 編輯推噓4(404)
留言8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D.我不想出庭可以嗎? : 可以,但你列名為原告後須註明為原告暨選定當事人 : 假設說你跟你妹(或你朋友)都有一張單,你不想出庭,可以依民事訴訟法41I,將你的 ? : 以你妹(或你朋友)擔當起訴,你妹成為原告,你列名原告但因為是選定當事人 : 所以不用出庭,但判決效力及於你 : 選定當事人必須具體指名何一選定條款,會列名原告,但註明為選定當事人 : 被選定人也會具體註明為哪一個原告 : 他人幫你承當訴訟所需要的個人資料,請去電各地法院訴訟輔導科 這篇內文是引用eshew大的文,第6604篇 起因是 我與我爸各都有訂單 現在我們要加入訴訟了 可是平常整理資料或將來開會、出庭等等瑣事 應該都是由我代表出面 這種代表行為 不知道須不須經特定程序辦理? 所以e大請我去電法院訴輔科 也就是詢問上列原文的事宜 士林地院告訴我,到時候只要在起訴書內註明誰代表誰 然後雙方都要蓋個章 應該就可以了 或是弄個同意書,格式不限,只要看得懂誰代表誰即可,然後雙方簽章 但最好還是使用委任狀 小弟不懂法律 不知道能否適用在我們的case上 只是將他說的寫上來 供大家參考 另外 板橋地院的態度很差 他一時聽不懂我的敘述 也沒有耐心聽第二次 就說我這不是民訴41I的情況 是這樣嗎 另外 想再請問大家一下 這兩天我也收到帶噁客服來電了 若我心意已決要參加訴訟 就是要拒絕同意她退匯的請求嗎? 感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6.129.142 ※ 編輯: ryosan 來自: 125.226.129.142 (07/13 22:31)

07/13 23:05, , 1F
你答應退匯就愛代表同意契約部取消,就沒有商品支付的請求權了
07/13 23:05, 1F

07/13 23:19, , 2F
一步一步來啦 我們這裡還在匯整 這樣比較耐打
07/13 23:19, 2F

07/13 23:22, , 3F
很多人太急啦 一天到晚都在關心很容易累 有空看一下進度就好
07/13 23:22, 3F

07/14 00:28, , 4F
如果我都不答應退匯 又不採取行動 會怎樣??
07/14 00:28, 4F

07/14 00:48, , 5F
還沒匯款的怎麼辦呀QQ
07/14 00:48, 5F

07/14 01:29, , 6F
你跟板院說你以及你幫你爸在網站上幾乎同時下了張單
07/14 01:29, 6F

07/14 01:30, , 7F
問你爸可不可以依41I選定你作為當事人
07/14 01:30, 7F

07/14 01:31, , 8F
板院可能沒有會意過來這是銅一起紛爭造成的買賣不履行
07/14 01:31, 8F
文章代碼(AID): #1AMqIL3z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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