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不知此案例算不算訪問買賣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溫室裡有躲花)時間17年前 (2009/04/11 10:59), 編輯推噓3(3010)
留言13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看著板上的案例,似乎都是因填問卷而發生的訪問購買 但是我發現我的起因似乎跟大家的不同 所以想請問大家,我的案例是否也是屬於訪問購買 4/7那天逛著家樂福看到有個櫃位(佳姿蓓麗)有幫人修眉毛 於是就去修眉毛,修完眉毛這位美容師就在我手上塗抹酵素去角質霜 跟我說今天購買加送一堂作臉,在美容師的說服之下我衝動的刷了卡1100 約了下次作臉的時間4/9 4/9 下午3:30左右 我依約前往作臉 作臉當中還出現另一位美容師稱為主任的人 開始遊說要我購買4.2萬的保養品?課程? 這麼昂貴,也不知道有沒有用...當然拒絕 我也說了需要考慮,但在兩人的脅迫和臉上塗滿了保養品的狀況下 我接下來還要去上課,所以我刷了卡.付了現.簽了約.拆了產品 帶走8項保養品,其餘留在櫃位上 當天回家,我發現自己的臉非常的糟糕,髮際邊長了很多小豆子 鼻子附近也有出現脫皮的現象,額頭也有一些豆子 於是上網開始尋找這次產品的來頭 我最大的問題在於...這樣的案例是否也是訪問購買呢? 如果不是,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退貨呢? 因為作完臉的效果很差...我不想買那些保養品和使用他們的課程 懇請有相關知識或有相同經歷的人士幫幫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3.61.17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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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上課時老師(台大法律系陳忠五)說這種情況也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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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知道實務上(法院或消保官)是怎麼認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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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消保官也說算的話 那麼至少可以先寄出存證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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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4/9離現在還在七天內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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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6:31, , 5F
這樣不算 因為你購買這個東西時已經是知道要去這家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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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逛街被抓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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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兩位的回答,經過詢問消保官後,因店家以體驗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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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推銷之實,並無事先告知,消費者無充足時間考慮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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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實屬訪問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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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事實上 要法官說了才算 店家可以不理會消保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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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z聽到店家可以不理會消保官還真是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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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14:43, , 12F
對於本事件,其公司已於4/17口頭和解願意退回4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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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3:16, , 13F
因為沒有罰則 且消保官也沒強制力 所以...紙老虎一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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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u0TvKE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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