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手機用電池、充電器問題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Q.Q)時間17年前 (2008/11/03 16:34), 編輯推噓2(205)
留言7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第一次發言請多多包涵 昨天到公館某通訊行買了Sony Ericsson型號 s500i的電池和充電器 兩個合起來一共400元 充電器長得很特別 是用彈的方式把電池卡住充電 像是電腦玩彈珠的遊戲 可是我也不以為意 反正重點是只要可以有座充就好了 (我今天才知道原來這牌子沒有出座充) 可是我昨天怎樣也無法充電 因為那彈的地方鬆掉了 我小心翼翼的保管好 心想今天想去退換貨 而且已經覺得還不如花點錢買原廠的 後來上網搜尋 發現網拍大多賣非原廠電池充電器大約只要2.300 也就是我被貴到了 今天一下班我就到公館去跟老闆說 我昨天買的根本不能用 他拿出來幫我作測試 果然怎樣也無法充電 接著他就想要拿新的換給我 這時候我心想 那還不如退我錢我去買好一點的 於是問老闆說 「老闆,不好意思我想要退刷,因為我想買好一點的」 老闆臉一沉說 「不行,這種東西沒有人在退貨的,我賣出很多個都沒有問題」 可是我心裡想 你那充電器長的真很怪 而且也卡不緊 為了怕夜長夢多 我實在很想退貨去買好一點的 於是問說「可是應該消費者買東西七天內可以無條件退換貨啊」 老闆說「那是因為網路交易才可以啊!我們這東西就是給你保固,不能退貨」 雖然我之前也有去屈臣氏、家樂福、新光三越...一些地方有刷退過 可是他們也都是公司規定居多畢竟是大企業 所以我實在很懊惱自己為什麼買之前沒有先比較或是謹慎一點 拿著新換回來的充電器 覺得自己實在買到黑心貨 難道真的無法重新退貨嗎?請各位幫我解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237.238

11/03 16:48, , 1F
又是一個把自己權益無限放大的人....懶的噓了 請看至底
11/03 16:48, 1F

11/03 17:17, , 2F
老闆說的十分正確..不給退合理合法..
11/03 17:17, 2F

11/03 20:27, , 3F
誰規定你一定可以退貨的
11/03 20:27, 3F

11/03 23:14, , 4F
老闆有權決定是要換一個新的良品給你還是退你錢
11/03 23:14, 4F

11/03 23:14, , 5F
顯然老闆決定的是前者 而這是法律給予老闆的權利
11/03 23:14, 5F

11/08 22:01, , 6F
不是什麼東西都可以退的好不好!其他地方懶的囉唆讓你退
11/08 22:01, 6F

11/08 22:02, , 7F
並不代表你就是對的!!
11/08 22:02, 7F
文章代碼(AID): #193hUdQz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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