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消保法問題
就是...我有一位朋友,他在今年的2月台北國際書展的時候,去參觀,被一家 叫 暢談
文化公司的銷售人員拉進去推銷,
銷售人員推薦了 再現台灣歷史、再現世界歷史套書(各100本)給他並拿幾本書給他看,
他表示要再回去考慮考慮,隔天再說。
銷售人員說只有第一天有優惠,
要他當天就買(且加贈世界之最地理套書、及台灣百年人物誌vcd光碟)。
又跟他說一套只要870元的優惠,兩套是1740元,
但當時我朋友不知道這些是分期付款,且是分成36期的,
誤以為很便宜,就說要訂購。
銷售人員幫他填寫了 書籍訂購單,只給我朋友寫了另外一張分期付款單(親自填寫)。
且銷售人員幫他填寫完書籍訂購單後,要他簽名,
並未告知後面有定型化契約存在且未給他看。
(定型化契約對消費者相當的不利!!!)
填完之後,
銷售人員才告訴他,870跟1740元是分成36期(3年)的價錢。要他在現場先繳第一期價金
1740元。
事後,過了一個月,我朋友想要退訂該兩套書籍,
有向台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申訴,
但對方來信表示不能退訂,展場不適用7天的鑑賞期,
只能換書,
又換書只能換到跟原來一樣價錢的書籍,且說他已經滿20歲。
對方還寫信給他說不繳交分期價金要提出告訴,
他只好又繼續繳了第二期1740元,
且換成了其他的3套書籍。
現在那三套書對他而言沒有用處,
且他不想繼續支付價金了,
他能主張什麼?
還是根本沒法主張?只能繼續的支付價金?
我在網路上也有查到相關類似的案例,許多人也是一樣的情形。
以下為該網址---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8021803783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306021202521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article?qid=170702140658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49.161
推
09/15 11:40, , 1F
09/15 11:40, 1F
→
09/15 11:41, , 2F
09/15 11:41, 2F
推
09/15 11:43, , 3F
09/15 11:43, 3F
推
09/15 11:46, , 4F
09/15 11:46, 4F
→
09/15 11:47, , 5F
09/15 11:47, 5F
→
09/15 11:47, , 6F
09/15 11:47, 6F
推
09/15 12:52, , 7F
09/15 12:52, 7F
→
09/15 12:54, , 8F
09/15 12:54, 8F
推
10/05 13:29, , 9F
10/05 13:29, 9F
→
10/05 13:30, , 10F
10/05 13:30, 10F
→
10/05 13:30, , 11F
10/05 13:30, 11F
consumer 近期熱門文章
PTT消費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