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如果店家不依期限退費怎麼辦
情況是 我和朋友上個月(一月五號)去一間SPA館買了SPA課程 價格是六萬六
後來因為一些原因想退費 和店家達成協議說退三萬三 保留一半課程
因為店家聲稱他們刷卡機無法做刷退
所以該分店店長一月十號在我原本的刷卡單上寫"2/29前取消三萬三"
而且該分店店長在刷卡單上也有簽名
他們原先答應在月底前給我三萬三現金或是匯款給我
(我也已經在過年前把一月卡費繳清)
可是今天想說就快月底了 打電話問店長匯款沒
店長卻改口說公司不願意一次退還 要分三個月 而且也只能退三萬
他們希望我自行吸收那三千塊
想請問這樣我該怎麼做
1.可以寄存證信函限期退費嗎?
2.如果只寄到該分店可以嗎?因為分店不願意提供總公司地址?
而我查營利事業登記網站 公司是登記在另一家分店地址
他們聲稱總公司不位於那個地址 只是登記在那
3.這種情況可以找消保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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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8.122.12
推
02/27 08:09,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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