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網路拍賣強迫購買之問題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on my own)時間18年前 (2008/01/21 23:51), 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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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發生的一個事件 由於整個過程比較冗長 如果有需要我再po上來 簡單的說明: 買家在我的賣場提出交換物品的要求 我選了一個差不多等值的商品(都是鞋子),說明互不貼 買家同意。 差別在於 我有說明我的商品為二手商品 買家的為全新品 買家只詢問外表狀況如何 穿過幾次(回答不到十次)之後同意交換 我收到鞋後,(由於我認定買賣已成立,於是我將鞋帶孔穿上的一個條碼小卡給拆除) 並套上在家中試穿,套了一些褲子搭配,並看了一下電視,大概一二個小時的時間 除條碼卡外球鞋內的小貼紙也稍有損傷,除此外球鞋與原寄來時狀態無異。 之後到寄回給買家都沒有再碰過。 買家收到我寄出的鞋後傳簡訊給我,說認為我描述不實,覺得商品新舊程度不符, 要求我退貨或倒貼八百元 問題1: 請問買家如此要求是否合理? 其後我也不想引起糾紛,我也不覺得我有不實的行為, 但我也不想再做現金的支出,也想趕快解決, 於是我提出另一個方法,就是我將買家寄回來的鞋再寄還給他, 然後我向買家交換他賣場中的另一個鞋(比原本我們交換的鞋價值大概少了一千元) 這樣子希望能心平氣和儘快結束這些交易。 買家提出我再貼200元運費並先寄出的要求, 買家確定收到後即寄出那樣價值少一千元的商品, 我雖不甘但也同意。 隔天寄出鞋子 買家又以簡訊告知認為那雙鞋已成為我穿過的二手鞋,希望我匯款2500元給他 他再將我原本的鞋和那雙他認定我穿過的二手鞋寄回。 我回答我只有在家試套過,買家一直重申我試穿也不該將鞋碼卡及貼紙拆除 認為我在放馬後炮,不面對事實,(買家留下的意見) 希望我儘快匯款,否則將到我收件地址親自來找我,(買家的說法是為了一句正義) 所以我也很急,希望快找出方法解決。 問題二: 請問當第一次交換買賣雙方同意後,我收到鞋子是否有權利使用? 當買家反悔時,我寄回原物品, 它是否可以以自身認定我使用過那雙鞋而逼迫我強制購買? 如果上一句的答案是肯定的, 那還想請問如果商品本身和原先狀態無異,只是鞋碼和貼紙的問題, 他是否仍然有逼迫我強制購買的權利? 請給我一些意見!謝謝。 ps.現在我的鞋,及他認為我穿過的鞋使得變成二手鞋的鞋,還有後來我選擇的那雙 價格較低一千元的鞋 ,三雙都在它那邊,我並無意圖侵佔任何物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224.192

01/22 16:04, , 1F
我覺得"否則將到我收件地址親自來找我"聽起來很可怕耶
01/22 16:04, 1F

01/22 16:10, , 2F
不要理他就好...她來煩你就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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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17:28, , 3F
報警要用什麼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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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08:48, , 4F
有陌生人在我門外(按電鈴騷擾之類的),疑似對我有不良企
01/23 08:48, 4F

01/23 08:49, , 5F
圖....>< 不知道警察會不會不鳥..Orz
01/23 08:49, 5F
文章代碼(AID): #17bBzfgp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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