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店家不履行買賣契約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Mon vieux !!)時間18年前 (2007/12/16 06:53),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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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我再東區後邊的一家小店看中了一件外套 折扣去尾數之後算我4300 因為我的預算問題 當下我問店員 我先付1300作為定金 並約好下個月10號之前結清 店員答應 也寫給我訂貨單 把外套收了起來 到了下個月的9號 我去付尾款的時候 店員說外套被雜誌社借去拍照 對我說不好意思要我下次再來拿 當下很不爽不過沒發作 甚麼都沒講就走出店門 隔天該店打電話給我說: "不好意思 因為他們發現外套送回來之後有瑕疵 所以不能賣給我了" "看是要我再看看其他東西 還是退錢給我都可以" 我一整個非常的不爽快 既然已經跟我定了買賣契約又未經告知就借去給人拍 (其一) 之後又因故(店家說法)不履行契約內容 擺明就是吃定我 (其二) 這兩個原因我實在是嚥不下去這口氣 而且全都是店家的說法 我也無從查證 (我高度懷疑她賣給了別人= =) 請問我能做些甚麼反制的措施嗎?? (我真的很喜歡那件外套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89.9 ※ 編輯: FinalHome 來自: 220.134.89.9 (12/16 06:54)

12/16 12:30, , 1F
1300作為定金,請店家退你1300X2=2600
12/16 12:30, 1F

12/17 00:05, , 2F
樓上是正解 不過要去法院告他才有辦法這樣子要求 否則沒效
12/17 00:05, 2F

12/17 00:17, , 3F
告訴店家你想看東西,如果瑕疵不嚴重,你還是想買
12/17 00:17, 3F

12/17 00:20, , 4F
如果店家拿不出東西,那就證明了你的懷疑
12/17 00:20, 4F
文章代碼(AID): #17P5h-5U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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