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金玉堂的禮券制度合理嗎?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水母)時間18年前 (2007/09/02 20:31),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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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持金玉堂的禮券去消費,結果買到一肚子氣 想上來問問,這樣究竟合不合理! 1、禮券分區使用 我去的明明就是「金玉堂」,拿的也是「金玉堂」發行的禮券 可是店員卻這麼說 「我們禮券有分區,你必須拿我們這一區的禮券才能用!其他區的不行!」 我:「可是不是都是「金玉堂」嗎?!」 店員:「因為我們有兩個老闆,一個是金玉堂的老闆,一個不是...」 OS:你們有十個老闆也都跟我沒關係,買你們的禮券卻不能用...買來做啥... 2、打折中,禮券不能使用 店:「因為禮券當初賣的時候已經有優惠,所以我們現在打折不能用禮券,要用禮券的話 就要算你原價。」 可是禮券上面卻沒有註明「打折不能使用」這一點 OS:我去屈臣氏、新光三越...等使用禮券,都沒聽過打折不能用這件事.... 3、禮券不找零、不註記餘額 因為只有沒有打折的特價品才能用禮券 可是我買的特價品只有15元,禮券面額是100元 我問店員可不可以註記餘額 店員說:「老闆沒說可以註記餘額,所以不行!」 OS:消保法的規定原來都是假的....是不是要檢舉後就可以註記了?! 我想請問大家,應該是他們的禮券制度不合理... 不是我太澳客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2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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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拉到最下面「不得記載事項」有8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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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是今年4月開始施行,4月之後買的禮券就不能違反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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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6sgqiYY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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