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pchome把贈品送來.可是3週前已退貨了.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請到consumer爬文)時間19年前 (2007/06/30 12:28), 編輯推噓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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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SERL (好牛阿)》之銘言: : 應該是三個禮拜前的事情,那已經是是非常久遠了.... : 我在PCHOME購物訂了LCD乙台... : 後來我隔天付款後反悔..上去把東西退掉 : 隔一個禮拜後,也收到PCHOME的退款... : 就在兩天前居然收到LCD的贈品! : ....阿不然是怎樣? : 那東西我用不到,放在那我也懶的鳥... : 沒有那種功夫專程致電給PCHOME...然後花時間等他們來取回貨物 : 有人跟我一樣過嗎? : 都不鳥他會怎樣呢? 以後購物會被藉提刁難嗎? : 突然想到有這件事...就來問問看了.... 既然已退貨,雙方合意解除契約,那我想可以引用消費者保護法第20條: 未經消費者要約而對之郵寄或投遞之商品,消費者不負保管義務。 前項物品之寄送人,經消費者定相當期限通知取回而逾期未取回或無法通 知者,視為拋棄其寄投之商品。雖未經通知,但在寄送後逾一個月未經消 費者表示承諾,而仍不取回其商品者,亦同。 消費者得請求償還因寄送物所受之損害,及處理寄送物所支出之必要費用 。 如有引用錯誤,請指正,謝謝。 -- さくら:我愛你 我的戀人 請再稍微等一等 我想要成長為 你心目中所想的女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12.130

06/30 12:35, , 1F
雙方合意解除契約怎會又來一個未經消費者要約??
06/30 12:35, 1F

06/30 12:36, , 2F
是本於契約上規定才有寄投贈品(從物)之行為
06/30 12:36, 2F

06/30 12:41, , 3F
縱使契約撤銷後,其效力自始不成立,但原PO仍有締約責
06/30 12:41, 3F

06/30 12:42, , 4F
縱使契約撤銷後,其效力自始不成立,但原PO仍有締約責
06/30 12:42, 4F

06/30 12:42, , 5F
任上的問題,雖不知原PO取得之贈品是否為很有價值之物
06/30 12:42, 5F

06/30 12:45, , 6F
廠商也不一定會追討 但 於理來說返還廠商才是
06/30 12:45, 6F

06/30 12:55, , 7F
我也是贊成還給廠商,不過運費廠商需自負
06/30 12:55, 7F

06/30 18:05, , 8F
如果這樣的話,直接打去問(或是信箱)需不需要還吧
06/30 18:05, 8F

07/02 02:14, , 9F
哪裡冒出來這一條的適用理由( ̄ー ̄;)
07/02 02:14, 9F
文章代碼(AID): #16XTlUTA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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