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生前契約 告別式進行程序太匆促
事情經過:
家中前些日子發生喪事..
因為原本就有買生前契約..
所以就交由某家知名殯葬業者幫忙處理..
告別式的時間也是由他們確定..
但是公祭卻在訃聞上寫的公祭時間前就結束了..@@
^^
例如:訃聞的公祭時間是下午三點三十分
但家祭在三點結束..直接進行公祭..
到三點三十分公祭也結束了..
進行完一些儀式後就直接送火化場..(大概三點五十分快四點)
過程當中曾有向司儀反應..司儀卻說不能停頓..
而且許多家祭來賓的弔唁也不分輩分全部一起進行..
不知道在趕什麼(但是場次時間也是他們排定的..)
本來我們覺得這種事情應該不會發生這麼大的差錯..
到了結束的時候我們家屬都十分的傻眼..
有一些來參加公祭的來賓..(以為自己提早來..不用太趕..)
但是司儀就匆匆忙忙介紹進場..讓他們措手不及..
他們還問..訃聞上的公祭時間不是還沒到嗎?
(但是工作人員甚至已經著手把鮮花素果收起來=.=")
當我們上車準備追隨靈車將遺體送至火化場時..(大概原定公祭時間開始之後的二十分鐘..
真是有"效率"..)
不禁想到:會不會有些賓客想說既然三點半才開始公祭..不用那麼趕..
晚個十幾分鐘到應該沒關係..然後就撲個空..
對那些賓客不能夠對死者表示最後的感念真的很過意不去..T.T
後來從火葬場帶著骨灰回到殯儀館..看到下午辦告別式的靈堂已經換上別人的名字..
雖然不能確定是不是為了趕場才這麼的有"效率"..
但心中不免不勝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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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想:
我想這是忽略消費者權益..而且這應該是很重要的疏忽!
因此po文在本板..(希望諒解 <(_ _)> )
認為..因為這種事情是遇到了才知道..
措手不及匆匆結束後..留下無限遺憾T.T
希望藉著個人的經驗能夠給予一些建議..
關於時間的控制應該和司儀做很清楚的確認..每個程序大概會花多少時間等等..
"因為事情就是會這樣的出差錯!"
希望能避免發生相同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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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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