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托福補習退費問題 補習班簽的約優先嗎??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tae)時間19年前 (2006/08/25 01:2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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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民國94年的9月開始補習 報名12個月的托福保證班 後來因為計畫更改 在95年的1月6號辦理暫停課程 因為這樣我才可以準備其他考試而不浪費課程 總共上了3個多月 後來因為無法待在台北 決定退費 但補習班卻說 我已經上超過1/3 但明明未超過 12個月的1/3是4個月 但他卻說 補習班的合約是規定 1期的1/3 也就是不能超過1個月 假如超過一個月 就無法退費 補習班合約寫著 在班期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本中心課程個月為一期,即超過一個月) 便不得申請退費 我去查了台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 明明是寫道"學生實際上課期間未逾當期三分之一者應退還已繳全期費用之半數" 我發現補習班的合約很模糊不清 全期與一期是相同還是不同 假若以補習班的合約來說 我還是有兩期是完全未上過的課程那就得退我七成 不是嗎?? 不知道有沒有人了解這問題該如何解決 還是說我簽了約 不管補習班合約是否合法 我都得依合約的規定來走 請大家有這樣經驗的人 或了解如何解決的人可以幫我解答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65.178

08/25 01:51, , 1F
請參考板文:補習班退費期限糾紛
08/25 01:51, 1F
文章代碼(AID): #14xU3miF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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