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我的退錢記~MP3新購,商品瑕疵,不良品.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暖暖冰淇淋)時間20年前 (2006/02/28 23:45), 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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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高手提供的方法和資料 一位高手跟我說的話 我覺得很好用: 買方賣方之間訂定的就是買賣契約,而買賣契約應依照民法之規定, 公司所定的規定必須不牴觸民法之強制規定,更何況你(一般消費者)也沒有看到該公司的 契約或內規, 該公司的規定違反平等原則,也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的原則, 契約不明時,應做有利於消費者的推定, 因為你是主張解除契約,而非主張換貨,退錢或換貨是由消費者決定, 不是由店家決定. 於是隔天我馬上回去準備和副店長理論 生性膽小的我還落人一起去, 想說壯大一下聲勢, 副店長看到我的第一句話是[隔了一天你還要來退錢?] 廢話, 我當然要退錢. 於是他和另外一個店員又開始凶巴巴的說:我們公司就規定不可以退錢啦! 我們也不是特種買賣,不可能退錢給你的啦! 於是我又更兇:是阿,你們又不是特種買賣,消保法的那些法條本來就跟你們沒關係, 你們這是一般買賣,民法規定一般買賣商品有瑕疵時,我本來就可以要求退錢! (拿著我印出來的民法攤在他面前給他看) 結果副店長馬上改口說:好啦!你要退錢我就退你錢! 接著,當然要換我機車一下了! 我奧起來跟他們說:[那你昨天退我錢不就好了,跟我吵那麼久還害我多跑一趟, 我已經和消保官聯絡過了,他最近就會打電話給你們總公司喔!!] 副店長火大起來回我說:你找消保官也沒有用啦!!!! 最好是沒用,那你幹嘛退我錢? 就這樣,最後拿出民法,吵鬧的過程比我想像的快速得多, 前後不到三分鐘我就拿到錢離開那家店了(快跑以免在停車場被蓋布袋) 基本上這種店家就是欺善怕惡, 遇到糾紛時就是凶巴巴再加上一本畫紅線的消保法, 我相信他們也這樣打發掉不少消費者, 大多數的人怕麻煩都會和店家妥協. 我平常遇到陌生人就變狗熊, 今天算他倒楣講錯話激到我, 說什麼你可以打1950找消保官, 是阿, 這下我真的找出民法來再找個消保官給你, 看你怕不怕! 雖然這樣的購買經驗很糟糕, 害我又大老遠多跑一次新竹, 但是我學到了不少, 店家是會怕消保官的, 公司依法無據的規定也只能拿來嚇唬人, 至少我知道該怎麼保障自己的權利! 我沒有這麼容易被坑! 吼~~~~~~~~ -- "山在!樹在!我在!大地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215.208 ※ 編輯: rhythm 來自: 218.168.215.208 (02/28 23:53) ※ 編輯: rhythm 來自: 218.168.215.208 (02/28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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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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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禧,幫你加標題,可以讓板友更易搜尋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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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版主 補充一下消保官說要處理糾紛前記得 貨品要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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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要影印 和賣方對話過程要記錄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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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11:22, , 5F
大推!!好有用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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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4170paE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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