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免開發票商店 換退貨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這.就.是.人.生?)時間20年前 (2006/02/24 12:48), 編輯推噓1(105)
留言6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在10元商店買了一個39元的東西 結果發現它根本沒辦法使用 (仍在七天內) 我想要拿去換 但是因為沒有發票的關係 如果老闆問我 "你如何證明這個東西是我賣的" 或是"你如何證明該商品是你在這七天(鑑賞期)內跟我買的" 這個時候該怎麼辦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58.25

02/24 12:59, , 1F
七天鑑賞期無條件可退僅限郵購買賣和訪問買賣,你於法不可退뀠
02/24 12:59, 1F

02/24 13:02, , 2F
除非物品有瑕疵,用民法,不過老闆態度的確不好
02/24 13:02, 2F

02/24 13:11, , 3F
老板態度好不好還不知道咧~~本題只是假設。
02/24 13:11, 3F

02/24 13:13, , 4F
無關七不七天。理由推文板友有提到了。不過東西有問題,
02/24 13:13, 4F

02/24 13:13, , 5F
給不給換,跟是不是特種買賣沒關係。
02/24 13:13, 5F

02/24 13:14, , 6F
先看看有沒有該店塑膠袋或其他包裝紙。
02/24 13:14, 6F
文章代碼(AID): #13_f0MN1 (consumer)
文章代碼(AID): #13_f0MN1 (consu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