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補習班隨意併班變更課程講師 需補償消費者
【大紀元8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二日電)台灣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通
過「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範本」,未來短期補習班若隨意併班上課、或無正當事由
,變更原定課程、科目、講師達一定比例,消費者得終止契約要求退費,且補習班還得負
擔一定比例賠償金額。
消保會法制組組長黃宏全表示,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範本內容包括:契約審閱期間
最少為五天、修業期間與課程科目內容應明定清楚,是否為保證班與保證內容,也需講明
白。
黃宏全指出,補習班對開課人數與共同科目是否會併班上課,應於訂約時向消費者表示清
楚,若補習班違反規定,消費者得終止契約要求退費。補習班應按消費者實際繳納的費用
,依尚未上課時數比例核算,再加上不低於百分之十的金額,退還給消費者。
另外,補習班無正當事由,變更原訂課程、科目、時數、上課地點,或更換講師超過三分
之一人數時,消費者可以終止契約,補習班須依照消費者已繳金額,再加上不低於百分之
三十退還給消費者。
消保會表示,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範本,教育部預計八月發佈,以加強對參加補習
服務消費者權益保護。至於可歸責消費者事由的補習班退費規定,則依照直轄市、縣(市
)政府訂定的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法規相關規定辦理,消保會希望各地方,在年底
前定出合理退費標準。
另外,黃宏全提醒,補習班業者應該在學生及法定代理人繳納費用前,必須充分揭露相關
退費規定,例如退費手續費、退費標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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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舊的新聞,不過可以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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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無限的幻想空間裡
我與現實世界脫節
徘徊在虛與實之間
找尋著另一個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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