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補習班未繳清學費而中途離班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麥田群鴉)時間19年前 (2005/06/11 01:3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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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inocat (wei)》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 : 學妹在一間知名補習班上課,當初是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繳交學費 : 目前的情況是 已經繳了一半的學費 以臨時上課證上課 : 領了一些講義 也上了幾堂的課/錄音帶/DVD教學 : 基於一些原因 學妹想要跳槽到另外一家補習班 這點並未讓該補習班知道 : 若是這樣的情況 未繳清的另一半學費是否就可以不繳而直接離班? : 消費者是否要負起甚麼責任? : 補習班那方面是否會採取法律行動來追討那筆學費? : 上課證上面只有寫到: : 分期付款者 於中途離班 應按自願退學法辦理手續 : 有人知道『自願退學法』的內容嗎? : 這個辦法好像是補習班自己訂出來的... : 學妹實在是不敢直接詢問補習班的人員(怕撕破臉), : 所以才托我在版上求救~ : 拜託有經驗的各位幫忙解答~~ : 謝謝~ 就一個補習班導師(曾經)的立場來看 簡單來說,學妹想走就走吧! 手續什麼的也不必辦了 辦理手續 就是去找導師說我不補了 (通常繳清的人會說:我不補了我要辦理退費) (因為學妹沒繳清,因此不能辦退費) (所謂自願退學法應該是指你自願不補,因此不能要求退費的意思) (分期繳的我記得都不會退費...)\ 然後就會有張單子 補習班和家長(學生)各執一份 為什麼說不必辦手續 因為那是牽涉到退費的金額 (開始上課前退全額,上了1/3學期的課後退一半,上超過1/2學期的課後不退費) (若沒記錯的話是這樣) (所以若有人想退費要盡早辦理,不要被補習班的拖延戰術給騙了) 既然學妹是分期 本來就沒繳清,當然也不可能會退她錢 因此手續辦不辦都無所謂沒影響 我建議學妹只要別再去上課 找家長(或是聲音臭老的同學)撥個電話跟導師說 "學生不習慣,想要自己唸,以後不會去上課了" 再跟導師敷衍一下 這樣就好了 有些賤一點的補習班,姑且稱為A補習班好了 過兩天會用B家、C家的名義打過去要你試聽 目的是試探你是不是跳槽了 若你說"試聽??我已經報名B補習班了啊!" 你就會被原本A補習班在背後痛罵....... 另外,說到退費 常常會鬧得很不愉快 重點就在於前面說的什麼1/3、1/2...(若我記錯請同業趕快糾正我吧!!) 通常繳費收據上會印 不過印得字體超小 以下是(曾)補習班人員詳細的解釋: 報名通常都在開課前一兩個月 報名繳清學費之後 只要第一堂課還沒開始 你可以用任何理由全額退費 但你報的第一堂課已經開課的話, 很抱歉,就算你那堂課請假沒上課, 一樣只能退一半 (我就處理過兩個學生家長,在第一堂課前後分別辦理退費,金額硬是有差) 再說得更細一點, 假設你報的是數學台大班, 台大班有好幾個班可以選, 你偏偏就選星期一的班 偏偏你第一堂課開課了才想退費 你跟補習班凹說"可是星期五的台大班還沒開課啊!" 很抱歉,是看"你報名的班別" 星期一就星期一,星期五就星期五, 沒有什麼"我都是去上星期五的班只是報名報在星期一"的藉口 學期超過1/2, 就是看這個數學台大班這學期總共上幾堂課再除以二 假設總共二十堂,你上到十一堂才覺悟想退費 很抱歉,你可以不來上課,錢卻不會還你了。 以上的解釋是建立在我的記憶沒錯的基礎上 原則上是如此,若我記錯那些什麼1/3、1/2...的規則 只要把相關地方自行代換即可 (下臺一鞠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216.215

140.122.185.210 06/13, , 1F
記得開課前退是退7成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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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2gSyHPq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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