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補習班未繳清學費而中途離班
※ 引述《dinocat (wei)》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
: 學妹在一間知名補習班上課,當初是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繳交學費
: 目前的情況是 已經繳了一半的學費 以臨時上課證上課
: 領了一些講義 也上了幾堂的課/錄音帶/DVD教學
: 基於一些原因 學妹想要跳槽到另外一家補習班 這點並未讓該補習班知道
: 若是這樣的情況 未繳清的另一半學費是否就可以不繳而直接離班?
: 消費者是否要負起甚麼責任?
: 補習班那方面是否會採取法律行動來追討那筆學費?
: 上課證上面只有寫到:
: 分期付款者 於中途離班 應按自願退學法辦理手續
: 有人知道『自願退學法』的內容嗎?
: 這個辦法好像是補習班自己訂出來的...
: 學妹實在是不敢直接詢問補習班的人員(怕撕破臉),
: 所以才托我在版上求救~
: 拜託有經驗的各位幫忙解答~~
: 謝謝~
就一個補習班導師(曾經)的立場來看
簡單來說,學妹想走就走吧!
手續什麼的也不必辦了
辦理手續
就是去找導師說我不補了
(通常繳清的人會說:我不補了我要辦理退費)
(因為學妹沒繳清,因此不能辦退費)
(所謂自願退學法應該是指你自願不補,因此不能要求退費的意思)
(分期繳的我記得都不會退費...)\
然後就會有張單子
補習班和家長(學生)各執一份
為什麼說不必辦手續
因為那是牽涉到退費的金額
(開始上課前退全額,上了1/3學期的課後退一半,上超過1/2學期的課後不退費)
(若沒記錯的話是這樣)
(所以若有人想退費要盡早辦理,不要被補習班的拖延戰術給騙了)
既然學妹是分期
本來就沒繳清,當然也不可能會退她錢
因此手續辦不辦都無所謂沒影響
我建議學妹只要別再去上課
找家長(或是聲音臭老的同學)撥個電話跟導師說
"學生不習慣,想要自己唸,以後不會去上課了"
再跟導師敷衍一下
這樣就好了
有些賤一點的補習班,姑且稱為A補習班好了
過兩天會用B家、C家的名義打過去要你試聽
目的是試探你是不是跳槽了
若你說"試聽??我已經報名B補習班了啊!"
你就會被原本A補習班在背後痛罵.......
另外,說到退費
常常會鬧得很不愉快
重點就在於前面說的什麼1/3、1/2...(若我記錯請同業趕快糾正我吧!!)
通常繳費收據上會印
不過印得字體超小
以下是(曾)補習班人員詳細的解釋:
報名通常都在開課前一兩個月
報名繳清學費之後
只要第一堂課還沒開始
你可以用任何理由全額退費
但你報的第一堂課已經開課的話,
很抱歉,就算你那堂課請假沒上課,
一樣只能退一半
(我就處理過兩個學生家長,在第一堂課前後分別辦理退費,金額硬是有差)
再說得更細一點,
假設你報的是數學台大班,
台大班有好幾個班可以選,
你偏偏就選星期一的班
偏偏你第一堂課開課了才想退費
你跟補習班凹說"可是星期五的台大班還沒開課啊!"
很抱歉,是看"你報名的班別"
星期一就星期一,星期五就星期五,
沒有什麼"我都是去上星期五的班只是報名報在星期一"的藉口
學期超過1/2,
就是看這個數學台大班這學期總共上幾堂課再除以二
假設總共二十堂,你上到十一堂才覺悟想退費
很抱歉,你可以不來上課,錢卻不會還你了。
以上的解釋是建立在我的記憶沒錯的基礎上
原則上是如此,若我記錯那些什麼1/3、1/2...的規則
只要把相關地方自行代換即可
(下臺一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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